【未缴社保】未给农民工缴社保 单位被判赔偿损失

时间 :2015-01-08 来源: 浏览 :
 杨某于2000年5月入职某公司,岗位为保洁员。2014年3月,杨某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在办理离职手续时,她得知入职后单位一直未给其缴纳社会保险,直到2008年4月才开始缴费,造成她无法享受养老保险待遇。与单位多次协商无果后,杨某申请仲裁,仲裁委作出不予受理通知书。工会法援律师帮杨某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某公司支付2000年6月至2008年3月未缴纳社会保险赔偿金共计9930.8元。
相关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