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体现政府对学前儿童健康成长的关怀,从2012年起实施“深圳儿童健康成长计划”,对符合条件的3-6岁在园儿童提供“在园儿童健康成长”。
申请时间
申请条件
2013年8月31日前出生的在园儿童,符合以下其中一项条件就可以申领儿童补贴(已经享受我市家庭经济困难儿童、残疾儿童和烈士子女学前资助的除外):
◎ 深圳户籍儿童;
◎ 非深户籍儿童监护人其中一方持有深圳市居住证(新版),且儿童符合计生,并在现居住地社区工作站录入监护人的信息;
◎ 在园儿童父母为非深户籍高层次人才或现役军官,且持有政府部门或部队出具的相关证明材料;
◎ 台湾户籍儿童。
注:
每个在园儿童最多可以领3次儿童补贴,已经领满3次的孩子就不能再领取了哦!
2016-2017学年补贴申请对象为2013年8月31日之前出生的在园儿童。年龄不足的可于下一学年申请。
补贴标准
“儿童补贴”标准为1500元/人/年,包含三部分:
◎ 保教费补贴
◎ 体检费
◎ 儿童读物、教玩具购买经费
保教费补贴用于退还符合补贴资格儿童家长已缴纳的部分保教费,标准为每生每年1300元;体检费用于退还符合补贴资格儿童家长已垫付的儿童体检费,标准执行教育行政部门和卫生计生部门的相关规定;扣除上述经费后的剩余经费为儿童读物、教玩具购买经费,用于幼儿园为在园幼儿购买儿童读物或教玩具,开展全园教育教学活动。
按照目前相关规定,在我市依法设立并达到规范化要求的各类幼儿园就读的3-6岁深圳户籍儿童、符合本市人口管理政策的大陆地区非深户籍儿童可以申请补贴,台湾籍儿童参照。
目前申请补贴的在园儿童还需符合下列两项条件之一:
(一)深圳户籍在园儿童需持有本市户籍证明。
(二)非深户籍在园儿童需符合下列条件:
1.儿童本人身份证或家庭户口本,父母或法定监护人持有本市“居住证”;
2.父母或法定监护人持有本市有效房产证明或购房合同,或当地街道办事处房屋租赁部门制发的《房屋租赁凭证》;
3.父母或法定监护人持有本市人力资源和保障部门出具的社会保险卡;
4.大陆地区非深户籍在园儿童,需携带相关资料到现居住地社区工作站申报并录入父母计划生育信息。
深圳在园儿童健康成长补贴的标准为每生每年1500元,其中补贴经费中1300元用于抵减在园儿童家长缴纳的部分保教费,200元由幼儿园统一组织在园儿童免费体检及购买儿童读物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