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低收入群体来说,可否适当降低社保缴费基数呢?
答:社会保险实行权利义务相对应,参保人员享受的社会保险待遇水平特别是养老保险待遇水平与其缴纳的养老保险费多少有直接联系。如果随意降低参保职工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基数,相应地也会减少参保职工应享受的社会保险待遇,这将对参保职工合法权益造成损害。让工资偏低的职工按高于本人工资的基数缴费,主要是统筹考虑了参保者退休后的待遇。社会保险本身有调节收入差距、促进公平的功能,因此养老待遇不宜差别过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