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涉疫情劳动关系热点政策 30 问

时间 :2021-08-03 来源: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浏览 :
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涉疫情劳动关系热点政策 30 问 劳动者被依法隔离时,工资如何计发?答:根据传染病防治法规定,由医疗机构或政府依法对新冠肺炎患者、病原携带者、疑似病人、密切接触者等实施隔离措施,导致劳动者不能提供正常劳动的,企业按正常劳动支付其在隔离期间的工资。隔离期结束后,对仍需停止工作进行治疗的劳动者,在国家规定医疗期内,企业应当依照劳动合同、集体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有关规定支付其病假工资,支付的病假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百分之八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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