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2022年度个税相关税前扣除及免征标准有调整

时间 :2022-07-12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深圳市税务局 浏览 :
深圳市税务局发布《关于调整深圳市2022年度个人所得税相关税前扣除及免征标准的通告​》。《通告》显示,深圳对解除劳动关系一次性补偿收入免征个人所得税标准以及住房公积金和企业年金、职业年金个人所得税税前扣除标准进行调整。个人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而取得的一次性补偿收入的免税标准调整为466689元(含本数)。单位和职工个人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月平均工资不得超过38892元(12964元×3倍)。企业年金、职业年金个人缴费部分,在不超过本人缴费工资计税基数的4%标准内的部分,暂从个人当期的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其中,工资计税基数不得超过38892元(12964元×3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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