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劳动争议案件法律适用问题的解答

时间 :2022-08-24 来源: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 浏览 :
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 北京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关于审理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劳动争议案件法律适用问题的解答 为公正、高效处理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劳动争议,统一裁判尺度,北京市三级法院从事劳动人事争议审判工作的部分庭长和法官,与北京市、区两级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从事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工作的部分领导和仲裁员进行了线上研讨。经广泛深入的讨论,就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劳动争议案件审理中的疑难问题解答如下。 用人单位受疫情影响无法与劳动者订立或续订书面劳动合同,劳动者要求用人单位支付未订立或续订书面劳动合同二倍工资差额,是否支持? 疫情防控期间,劳动者在家看护未成年子女,如何支付看护期间的工资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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