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法院 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环境污染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时间 :2023-08-10 来源:最高人民检察院 浏览 :
在首个全国生态日即将到来之际,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联合发布《关于办理环境污染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2023〕7号,以下简称《解释》)。《解释》于2023年3月27日由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882次会议、2023年7月27日由最高人民检察院第十四届检察委员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自2023年8月15日(首个全国生态日)起施行。一是调整污染环境罪的定罪量刑标准。二是明确环境数据造假行为的处理规则。三是明确办理环境污染刑事案件的宽严相济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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