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日起,我市将取消原出具省外专业技术资格审核证明的审批业务。昨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举行通气会,宣布对实行了20余年的省外专业技术资格确认制度实施改革,在办理职称评审、职员招聘、人才引进、发放企业退休人员高级职称津贴等相关业务时,不再要求提供省外专业技术资格审核证明。
事业单位招聘无需“确认”省外职称
据了解,目前事业单位办在理招聘、岗位聘任、退休人员发放高级职称津贴等业务,与职称“挂钩”的,如果该人员持有广东省外非全国统考取得的职称证书,要办理省外职称确认。
“改革后,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在办理相关业务时,不再要求提交省外‘市(××)专业技术资格审核证明’。”市人社局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处处长张谦介绍,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和岗位聘任的评价导向将实现“两个转变”:从以往重职称学历向重实际能力水平转变,评价主体由政府评价向用人单位和社会评价转变。在人员招聘和岗位聘任时,将更多以岗位实际需要而不是职称的高低为主导,突出实际能力,合理设置招聘和聘用条件。
人才入户免去省外职称“确认”
目前,市外户籍人员在申请办理人才引进业务时,如持有广东省外非全国统考取得的职称证书,要办理省外职称确认,取得《深圳市(××)专业技术资格审核证明》,其职称才能作为申报人才引进的条件。
自10月1日起,市外户籍人员在申请办理人才引进业务时,如持有广东省外非全国统考取得的职称(含省外评审取得及省外初次认定取得),并需要以职称条件申报人才引进积分的,可先向市人力资源保障局申请审核省外职称,经该局按照核发广东省职称的业务办理流程审核后,可获得相应的人才引进积分分值,无需再提供该局原出具的《深圳市(××)专业技术资格审核证明》。为了方便群众业务办理,市人力资源保障局对省外职称审核的流程和申请材料进行了优化,与原来的省外职称确认业务相比,申请材料更为简化,办理时限也相对缩短。
换发广东省职称程序大幅简化的同时,换发广东省专业技术资格证书的审核材料和程序也将大幅简化,原需审核的如省外职称证书、评审文件、学历证书、英语考试情况、计算机考试情况、下一级职称证书,以及合同或卡,简化后,将只审核省外职称证书、评审文件和劳动合同或社保卡。同时为提高审核质量,我市拟建立各省(市)发证机关及评审文件的印章模块样板,以便业务受理窗口核对真实性。
张谦表示,此次省外专业技术资格确认工作改革,主要目的是改进管理模式,减少审批事项,简化办事流程,提升人才服务水平。此外,更重要的作用在于借此实现职称与公共资源配置脱钩,推动用人主体自主评价人才,打破人才流动障碍,实现人才自由流动。
来源于:深圳特区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