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据材料名称  | 原件/复印件  | 数量  | 备注  | |
材料类  | 人事争议仲裁申请书  | 原件  | 仲裁委1份;并按被申请人数量提交副本  | 仲裁请求涉及加班工资的,需填写《加班工资请求计算明细表》;涉及工伤待遇的,需填写《工伤待遇相关情况》  | 
申请人身份证明  | 复印件  | 1份  | 提供二代身份证或社会保障卡的,证件须在有效期内,并复印证件正反两面  | |
授权委托书  | 原件  | 1份  | 授权委托书需明确委托事项和代理权限  | |
代理人身份证明或资格证明  | 复印件  | 1份  | 非律师代理的,视情况提交  | |
委托人与代理人关系证明  | 复印件  | 1份  | ||
委托代理不收费协议  | 原件  | 1份  | ||
律师证  | 复印件  | 1份  | 律师代理的,需提交此项  | |
律所所函或援助公函  | 原件  | 1份  | ||
被申请人注册登记资料  | 复印件  | 1份  | 打印之日起一个月内有效  | |
当事人送达信息确认书  | 原件  | 1份  | 请如实填写,应保证送达地址的准确有效  | |
证据类  | 申请人与被申请人存在劳动(人事)关系的证明材料等  | 复印件  | 仲裁委、被申请人各1份  | 如劳动(聘用)合同、入职登记表、工作证、厂牌、工卡、工资支付凭证、考勤记录、押金收据、处罚凭证、单、解除或终止劳动(人事)关系证明等  | 
发生争议的劳动者一方在十人以上并有共同请求的,劳动者可推举3至5名代表人参加仲裁活动。除以上材料外,还需提交以下材料:  | ||||
员工推举代表书  | 原件  | 1份  | 需员工本人签名推举代表  | |
申请人仲裁请求明细表  | 原件  | 仲裁委、被申请人各1份  | 需全部员工代表签名确认  | |
注:1、因工或非因工死亡案件,还需提交申请人与死亡员工的亲属关系证明复印件、供养直系亲属证明复印件、工伤认定书或死亡证明等;
2、凡需提交复印件的,请提供原件以便核对;
3、被申请人为企业及其分支机构的,请到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网站http://amr.sz.gov.cn/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http://www.gsxt.gov.cn/打印注册信息登记资料;为非企业单位的,请到其主管单位等相关机构打印注册登记资料;
4、仲裁表格下载网址:http://hrss.sz.gov.c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