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项内容
单位办理缴存登记后,为本单位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账户设立手续。每个职工只能设立一个住房公积金账户。个人账户设立后,职工身份信息联网核查通过的,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生效,自动发起联名卡制卡。
法律依据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深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暂行办法深圳市住房公积金缴存管理暂行规定(试行)
数量及方式
无数量限制,符合条件即可。办理方式一:网上办结;办理方式二:网上申报,柜台办结;办理方式三:柜台办结。
联系电话
0755-12329
条 件
单位已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及专办员注册登记。
申请材料
1.《深圳市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设立申请清册》一份。
2.专办员身份证件原件。
申请表格
申请受理机关
网上办事大厅或住房公积金业务银行网点。网上办事大厅登陆地址:https://nbp.szzfgjj.com/newui/login.jsp?transcode=cert;住房公积金业务银行网点地址详见深圳中心官方网站首页,缴存提取银行网点分布。
决定机关
深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来源:深圳公积金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