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日起,市公安局推出可自愿选择任意户政窗口办理户籍业务的窗口服务模式,即户政业务“全城通”办理。
深圳市公安局户政“全城通”服务将开通9类21种业务。
其中,分局窗口开通:居民临时身份证申领和户籍人口信息律师查询业务;
派出所窗口开通
居民身份证申(换、补)领;
本市生源大中专院校毕业生复户;
经本市侨务部门或上级公安机关出入境部门审批的定居(华侨回国定居、台湾居民定居)和入(复)籍人员户口登记; 不需核准的毕业生入户登记(经市人力资源部门审批接收,户口已迁出、无随迁子女;
不需分局核发《准予迁移证明》)本市户籍居民在境内出生不满一周岁的内一孩出生登记;
本市户籍居民户口迁出市外及注销(参军服兵役、迁往国境外定居、死亡)登记业务。
深圳市公安局特别提醒:因户政业务“全城通”办理需对户政系统进行升级和,本周六(10月31日)的便民服务日,全市所有户政窗口暂停办理户政业务。
提醒
下列情形不适用“全城通”,需到户籍所办理:
一是申请业务涉及立户、户主变更的;
二是本市代管户、受限集体户人员的全部户籍业务,以及市外迁入代管户、受限集体户;
三是申请人及业务关联人(随迁人、出生登记婴儿父母等)户口属被冻结或限制人员的;
四是申请人及业务关联人属重户口、虚假户口、重证号尚未清理的,或已满16周岁系统无二代居民身份证图像的;
五是申请人、随迁人涉案或有关部门要求公安机关配合限制办理其户籍业务的;
六是现户籍地址或拟入户地址属虚拟地址的;
七是市外迁入核准后,办理入户登记涉及入户地址变更的。
如对户政业务“全城通”办理有疑问,可拨打深圳市公安局户政咨询热线:84465000,进行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