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据媒体报道,个人通过网店挂靠代缴的方式被人社部明确回复违法。
实际上,大量人员没有工作单位,尤其是随着择业方式的多元化,自由撰稿人、独立文艺工作者、酒吧驻唱歌手等大量出现,他们有缴纳社保的需求,却缺少合理的缴纳途径。
《社会保险法》第10条第2款规定,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基本
在户籍所在地缴纳社保对一些人户分离的人员来说没有太大意义。比如,一位石家庄歌手在北京的酒吧驻唱,他没有
记者采访了一位2009年即到北京发展的罗姓编剧,他说:“很多刚出道的编剧根本不在意社保,整年跟剧组跑,有时一年换几个组,想缴社保也没地儿。”
这种尴尬与社保制度的滞后有直接关系,相关法律规定与社会发展出现了脱节。《
越是经济充满活力,创新
可以看出,没有工作单位且人户分离的是没办法在北京、广州等地缴纳社保的,也就没有在当地购房的资格。在现行
然而,采取虚构事实的行为伪造劳动关系的存续,骗取社保待遇,面临不小的法律风险。《社会保险法》第88条规定,以欺诈、伪造证明材料或者其他手段骗取社会保险待遇的,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责令退回骗取的社会保险金,处骗取金额2倍以上5倍以下的罚款。北京市规定,对于通过各种手段骗取购房资格的家庭,不仅要承担相应的经济和法律责任,不予办理房产证,且5年内不能在本地购房;构成犯罪的,还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在各类人才跨区域流动日益频繁,“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深入推进的当下,无工作单位人员的社保问题不应悬而不解,一刀切式地要求回户籍所在地缴纳也与群众需求不符。
中安盛CNZSHR建议:
1、本市户籍人员可直接去本人户籍地所属的社保局窗口申请个人缴纳社会保险。
2、流动人员不在本人户籍地生活、工作的,找所在生活城市有政府人力行政主管部门颁发劳务派遣业务许可证或
3、与代办社保机构签订人事代理协议或劳动事务代理协议,同时补充签订劳动合同(兼业非全日制劳动合同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