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供养关系证明( ①如果工亡职工与被供养人属同一户口本的,只需提供户口本;②如果工亡职工与被供养人不在同一户口本的,需提供由公证处或乡(镇)人民政府或街道办事处出具的“供养关系证明”) 2、工伤人员死亡证明书原件及复印件; 3、被鉴定人相关原始病历(各种检查报告单)原件及复印件; 4、被鉴定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5、被鉴定人近期一寸免冠彩色照片二张。 注:申请人为被鉴定人的,提供身份证明原件和复印件一份,申请人为工伤职工近亲属的,还应提供近亲属关系证明;申请人为单位的,应提供单位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一份以及单位的授权委托书(加盖单位公章) 办理时间:工作日 上午:9:00-12:00 下午:14:00-18: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