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进一步方便参保人申请办理《基本参保缴费凭证》和《基本保险参保凭证》,现就申请办理《凭证》重新指引如下:
一、办理条件
已在我市办理了停交手续的参保人员
二、申请材料
1、属于参保人本人前来办理的,需提供身份证或卡原件,无需复印件。
2、属于委托他人前来办理的,需提供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参保人身份证或社保卡原件,无需复印件。
3、如企业员工因特殊情况未能及时办理停交申请的,可提供单位离职证明或《市参保人员社会保险转出申请表》。
三、办理部门
1、深圳市社会保险个人服务中心(福田区八卦二路513栋2楼);或者去所属参保社保局个人窗口办理。
2、我市社保机构的所有征收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