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申领失业保险金条件是什么?
1、按照规定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本人已按照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1年。
2、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即失业人员不愿意中断就业,但因本人无法控制的原因而被迫中断就业。
哪些情况属于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呢?
(1)终止合同的;
(2)被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
(3)被用人单位开除、除名和辞退的;
(4)因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
(5)因用人单位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支付劳动报酬或者提供劳动条件,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
(6)法规另有规定的。
只要出现上述情形造成职工失业的,职工就有权申领失业保险金。
3、已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
办理失业登记是为了掌握失业人员的基本情况,确认其资格。须有求职要求,是考虑到失业保险的一个重要功能是促进失业人员再就业。这是享受失业保险待遇的一个前提,也是失业人员应尽的义务。
注意,在解除劳动合同之日起60日内必须要到办理失业保险业务机构申领手续(一般为户口所在地的街道、乡镇就业服务机构),一旦超过了60日就不予办理了。
二、申领失业保险金需要准备哪些材料?
1、本人身份证或卡原件;
2、本人本市的商业银行活期存折或借记卡复印件(已与社保机构绑定银行账号的无需提供);
3、有视同缴费年限的须提供本人人事档案。
视同缴费年限的含义
指职工全部工作年限中,其实际缴费年限之前的按国家规定计算的连续工作时间。 固定职工在实行企业和职工个人共同缴纳基本费制度之前,按国家规定计算为连续工龄的时间,都可以作为“视同缴费年限”,并且可以与实际“缴费年限”合并计发养老保险金。
也就是说
按照按国家规定计算为连续工龄的时间缴纳社保
都可以视同为缴费年限!
但是还需要注意一个问题!
需视同缴费年限审核人事档案的,自受理申请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办理,最长不超过20工作日。无需审档视同缴费年限的即来即办。
三、带齐相关材料到以下任一窗口申领失业金
1、街道劳保所“一站式”服务窗口
2、社保委托的银行窗口
3、自助服务终端(仅限非深户员工办理)
4、邮政代办
5、社保服务窗口
把材料交给社保机构审核后,失业保险金会在次月15日前按月支付到失业人员银行账户上。
四、失业金领取期限是怎样规定的?
失业保险金不是一直都可以领取的哦, 它也是有一个期限的!
失业保险金领取期限规定为:
1.失业人员失业前所在单位和本人按照规定累计缴费时间满1年不足5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12个月;
2.累计缴费时间满5年不足10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18个月;
3.累计缴费时间10年以上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24个月;
4.重新就业后,再次失业的,缴费时间重新计算,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可以与前次失业应领取而尚未领取的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合并计算,但是最长不得超过24个月。
就是说最多你可以领取24个月的失业保险金!
按照深圳的失业保险金领取标准,失业保险金期限第1至第12个月的,每人每月按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80%领取。
2016年深圳最低工资标准为2030,也就是说深圳失业保险金领取金额标准为:2030×80%=1624元。
最少你可以每月领取1624元!
五、什么情况停止领取失业金?
有以下情况的话是停止领取失业保险金的:
1.重新就业的;
2.应征服兵役的;
3.移居境外的;
4.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
5.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无正当理由,拒不接受当地就业服务机构介绍工作达到规定次数的;
6.失业人员死亡的。
总的来说,失业保险还是有很大用处的。领取方法一定要记住啊,谁还没有个万一呢?万一你有一天需要它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