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去异地工作,住房公积金可以异地转移吗?
住房公积金可以异地转移的,但要符合一定的转移条件。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15条第2款规定:"单位与职工终止的,单位应当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30日内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变更登记,并持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审核文件,到受委托银行办理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转移或者封存手续。"
问:公积金异地转移需要哪些资料?
办理时职工需要提供以下材料:
1.调入单位接收证明;
2.在调入地建立住房公积金的证明;
3.转入银行账号;
4.开户行名称;
5.职工本人身份证复印件。
职工应将以上相关材料,提供给之前工作的原单位,通过原单位的住房公积金经办人到开户管理部申请办理。
问:公积金异地转移流程是怎么样的?
1.异地转移:职工提供要件材料-转入地向转出地管理核心出具新账户证明及异地转移联系函-转出地管理核心转账或电汇-转入地管理核心登记个人明细账。
2.办理时限:手续齐全情况下,异地转移不超过15个工作日。
3.职工因为劳动合同期限届满或者其他原因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应当办理住房公积金转移手续,具体步骤如下:职工在新调入单位的归集部门开立公积金账户,并提供开户证明;由调出单位根据职工住房公积金分户账的账面余额,填制一式四联“住房公积金转移通知书”,送交归集部门办理转移手续。
4.填制“住房公积金转移通知书”应注意填写完整以下内容:转入、转出单位的全称,单位编号及所属的归集部门;调出职工的姓名、编号应与单位汇缴清册填写的一致;转移金额为该职工账户账面余额;签章(在归集部门留的印鉴)。
5.按照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规定,职工离职应由原单位办理封存,待到新的单位工作以后,转移到新单位继续缴存,但不可销户提取。符合提取条件的才可申请提取个人住房公积金明细。单位调整或职工工作发生变动,单位应为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转移手续。
转移包括同城转移和异地转移。
办理时,应先让新单位开具接收函或者公积金转移证明,然后将证明和身份证复印件交给原单位公积金经办人,原单位在开具转移书并加盖单位公章,由原单位公积金经办人或个人到公积金管理核心办理转移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