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申请岗前办事指南
事项内容 | 企业申请岗前培训补贴 | |
依据 |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深圳市财政委员会关于印发《深圳市职业技能培训补贴办法》的通知 | |
数量及方式 | 经审核通过者补贴直接发放至申请者账户。 | |
条 件 | 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企业,可申请岗前培训补贴: (一)在本市依法注册登记,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但不属于人力资源管理服务和劳务派遣企业; (二)依法缴纳各项税收,无偷税、骗税和抗税行为,具有良好的纳税记录; (三)与员工依法建立并连续正常缴交深圳市社会保险费6个月以上; (四)对新录用的员工在劳动合同签订之日起6个月内,根据企业实际开展岗前培训。 | |
申请材料 | (一)深圳市职业技能培训补贴申请表原件(系统打印、单位盖章); (二)培训人员花名册原件(系统打印、单位盖章); (三)企业银行基本存款账户开户许可证复印件(单位盖章、查验原件)。 | |
申请表格 | 本事项无申请表格,由系统自动生成。 | |
申请受理机关 | 1. 福田区人力资源局 地址:福田区新洲路、福强路交会处深圳文化创意园309栋B座福田区 2. 罗湖区人力资源局 地址:罗湖区沿河北路2019号业务楼204室 3.南山区人力资源局 地址:南山区深南大道劳动大厦5楼501室 4.盐田区人力资源局 地址:盐田区深盐路2088号区行政中心423室 5.宝安区人力资源局 地址:深圳市宝安区 6.龙岗区人力资源局 地址:龙岗区中心城龙翔大道8027号人力资源局511室 7.光明新区社会建设局 地址:光明新区观光路3009号会展中心留学生创业园A3C栋二楼 8.坪山新区社会建设局 地址:坪山新区行政服务大厅(金牛西路12号启业大厦)2楼60号窗口 9.龙华新区社会建设局 地址:龙华新区清龙路港之龙科技园社会建设局劳动管理科304室 地址:大鹏新区金岭路1号新区管委会126室 | |
决定机关 | 同受理机关 | |
联系电话 | 1.福田区人力资源局:83456509 2.罗湖区人力资源局:25438310 3.南山区人力资源局:26079381 4.盐田区人力资源局:25353853 5.宝安区人力资源局:29999553 6.龙岗区人力资源局:28903724 7.光明新区社会建设局:21389050 8.坪山新区社会建设局:85209370 9.龙华新区社会建设局:23336106 10.大鹏新区社会建设局:28333026 | |
程 序 | (一)申请。符合补贴条件的企业使用深圳市人才引进系统用户注册平台(https://sz12333.gov.cn/rcyj/)注册的单位管理员用户名和密码,于员工符合补贴条件后的半年内登录深圳市职业培训与技能鉴定网上服务系统(https://sz12333.gov.cn/ostoss/)申请补贴,并在网上提交申请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向企业注册地所在区人力资源部门提交纸质申请材料。 (二)受理。区人力资源部门受理资料后,应当当场进行核对。对于资料齐全的、属于补贴对象范围的,出具《受理回执》;对于资料不齐全的,出具《一次性补正材料告知书》;对于不属于补贴对象范围的,出具《不予受理回执》。 (三)审核。区人力资源部门自受理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审核通过的,进入公示环节;审核不通过的,不予补贴并告知企业。 (四)公示。区人力资源部门应当于每月末在其官网对拟补贴的对象和金额等信息公示7天。公示有异议的,区人力资源部门应在10个工作日内开展调查并完成异议处理。经过调查不符合补贴条件的,不予补贴并告知申请人;公示无异议的,或有异议但经过调查异议不成立的,进入支付环节。 (五)支付。区人力资源部门应于公示通过后5个工作日内,将公示通过的补贴名单报送市人力资源保障部门。市人力资源保障部门自收到补贴名单的次月月底前按规定程序将相关补贴拨入申请企业的银行基本存款账户。 | |
时 限 | 受理申请后15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每月末集中公示7天,如有异议,10个工作日内完成异议复核,公示通过后的次月月底前拨付补贴资金。 | |
救济权利 | 申请人在办理事项过程中具有:陈述权、申诉权、申请行政复议及行政诉讼的权利。 | |
证件名称及有效期限 | 本事项无证件。 | |
法律效力 | 经区人力资源部门审核批准后方可获得培训补贴。 | |
收 费 | 不收费 | |
年审或年检 | 无年审。 | |
网上受理 | https://sz12333.gov.cn/ostoss/ | |
状态查询 | https://sz12333.gov.cn/ostoss/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