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2016年城镇单位平均工资数据公报
经国家统计局和广东省统计局核定反馈,我市2016年城镇非私营单位从业人员年平均工资为89481元,同比增长10.7%。其中,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为89757元,同比增长10.8%。扣除物价因素,我市2016年城镇非私营单位从业人员及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实际增长分别为8.1%和8.2%。
同时,根据私营单位抽样调查,我市2016年城镇私营单位从业人员年平均工资为51423元,同比增长3.3%。
深圳市统计局
2017年6月12日
各参保单位、参保人:
根据广东省统计信息网公布的统计数据,广东省2016年度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为72848元,折算为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为6071元(四舍五入)。根据深圳市统计局公布的《深圳市2016年城镇单位平均工资数据公报》,深圳市2016年度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为89757元,折算为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为7480元(四舍五入)。
根据上述统计数据,自2017年7月1日起至2018年6月30日止,涉及本省、本市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我市各项缴费基数和待遇计发基数分别按6071元/月、7480元/月的标准计算。
特此通知。
深圳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
2017年6月20日
说明:
1、表中的“社平工资”是指深圳市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
2、表中的“最低工资”是指深圳市当年在岗职工月最低工资标准;
3、不同时间点的“社平工资”、“最低工资”以市政府公布数据为准;
4、本市户籍的个人缴费人员,参加一档医保的缴费比例为8.7%,基数为社平工资40%-300%,参加二档医保的缴费比例为1%(均包含生育保险),基数为社平工资。
缴费基数上限提高至22440元
在养老保险缴费方面,深户与非深户职工个人缴费比例都为8%,单位缴费比例分别为14%和13%,缴费基数为职工上月工资总额,最高为深圳市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倍,即22440元,最低为深圳市最低月工资标准2130元。
医保缴费下限提高至4488元
在深圳,医疗保险根据缴费及对应待遇分设一档、二档和三档。如果职工是深户,单位应为其参加医保一档;非深户的话,可在上述三档中任选一种参加。
一档缴费基数与比例
医保一档缴费比例为8.2%(基本+地补),其中单位交6.2%,个人缴交2%,缴费基数为职工上月工资总额,最高为深圳市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倍,最低为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60%。目前,其最高和最低分别为22440元、4488元。
二档缴费基数与比例
医保二档缴费基数为深圳市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调整后按照7480元计算,缴费比例为0.8%(基本+地补),其中单位0.6%,个人0.2%。
三档缴费基数与比例
医保三档缴费基数为深圳市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调整后按照7480元计算,缴费比例为0.55%(基本+地补),其中单位0.45%,个人0.1%
生育保险缴费上限提高至22440元
职工生育保险由单位缴费(比例为0.5%),个人不缴费。缴费基数为职工上月工资总额,最高为深圳市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倍,即22440元,最低为深圳市最低月工资标准2130元。
工伤缴费上限提高至22440元
工伤保险个人不需缴费,全部由用人单位承担。
缴费基数同养老保险缴费基数,为职工上月工资总额,最高为深圳市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倍,即22440元,最低为深圳市最低月工资标准2130元。
工伤保险缴费比例,根据行业类别分为八档基准费率,分别为:0.14%、0.28%、0.49%、0.63%、0.66%、0.78%、0.96%、1.14%。
失业保险缴费基数无变化
失业保险缴费比例为1.5%(单位1%,个人0.5%),缴费基数为深圳市最低月工资标准213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