晚报讯 (记者 周倩 通讯员 深卫信) 今年7月是“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宣传月”。7月27日,深圳市卫计委提醒市民,深圳市民可享受13项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惠及全市常住居民(不论是否深圳市户籍)。该服务由居住地的社康中心提供,目前政府为此每年拨付人均经费70元。
深圳市民的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一共13项,具体包括:居民健康档案管理、健康、预防接种、0-6岁儿童健康管理、孕产妇健康管理、老年人健康管理、高血压患者健康管理、2型糖尿病患者健康管理、重性精神疾病(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管理、肺结核患者健康管理、中医药健康管理、传染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和处理、卫生计生监督协管。市民均可在辖区社康中心免费获得以上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