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地参保人可在深刷卡住院
市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平台正式上线
深圳特区报讯(记者 沈清华 实习生 莫蜡梅 通讯员 李莹)备受关注的深圳市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平台昨日正式上线,深圳市中医院、南方医科大学深圳医院等20家医院对接国家平台,今后,符合条件的外地参保人在这些医院住院,费用可以直接刷医保卡结算。同样,符合条件的深圳人在内地住院,也可以直接刷医保卡结算。
四类人可办理跨省异地住院费用直接结算
据介绍,办理跨省异地就医住院费直接结算,必须符合两个前提:
一是参保人必须符合相关条件,
二是必须到国家平台上的医院就诊。
根据国家规定,四类人员可申请跨省异地就医住院费用直接结算,申请确认后才能享受直接结算待遇。这四类人为:
一是长期跨省居住的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参保人;
二是长期跨省居住的参保人;
三是长期派驻省外的直通车企业参保人;
四是办理了转诊手续的人员。
市社保局特别提醒:可以在深圳接入国家平台的机构直接结算的人群范围需参保人自行与参保地社保机构进行确认。同时,需申领符合跨省异地就医规范的社会保障卡并在参保地办理了相应的跨省异地就医备案手续。
市人社局介绍,我市各社保经办窗口已设立跨省备案窗口,符合条件的可前往办理相应手续。办理必须使用金融社保卡,一代或二代社保卡必须先换成金融社保卡。
至2017年7月31日,我市已有深圳市中医院等20家三级以上医院对接国家平台。本月底之前,我市其余10家三级以上医院也将全部完成与国家平台的对接。届时,外地参保人到深圳住院就医,就有更多医院可供选择。至于符合条件的深圳参保人到内地省市就医,要先上人社部官网或微信公众号查询跨省异地定点医疗机构名单(网址:http://si.12333.gov.cn/index.jhtml)。
根据国家规定,跨省异地就医涉及的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医疗服务设施和诊疗项目范围等执行就医地有关规定,而医保基金起付标准、支付比例、最高支付限额等执行参保地。据介绍,住院起付线为400元,未超过起付线的部分,由参保人支付,超过起付线的部分由医保基金按规定支付。
与省内348家异地医疗机构实现直接结算
据介绍,2015年10月,广东省医疗保险异地就医直接结算平台正式上线,在全国率先建成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系统。2015年11月,省平台深圳端正式上线。截至前日,省平台共409家医疗机构上线,其中我市医疗机构有61家。
为加快推进对上线省平台异地医疗机构的互认工作,2016年12月,我市明确将所有上线异地医疗机构纳入市外定点医疗机构管理。截至前天,我市已互认省平台上异地医疗机构,实现与省内348家异地医疗机构直接结算。参保人可登录深圳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官网,查询已上线省平台的医疗机构名单。
我市正式启用省平台一年多以来,至今深圳参保人通过该平台结算14037人次,总费用3.57亿元,记账金额为2.19亿元。我市医疗机构通过省平台为省内20个地市的5709人次提供异地就医直接结算服务,总费用8888.97万元,记账金额4710.80万元。
跨省异地就医住院医疗费记账比例是多少?
根据相关要求,跨省异地就医执行就医地支付范围及有关规定,而医保基金起付标准、支付比例、最高支付限额等执行参保地政策。
因跨省异地就医住院费用直接结算的前提是办理了转诊或者备案手续,所以,深圳参保人跨省异地就医住院起付线为400元。未超过起付线的部分,由参保人支付;超过起付线的部分,由基金按规定支付。
起付线以上,基金支付范围内的部分,按以下规定支付:
一、参保人已在深圳市按月领取职工养老待遇及按11.5%缴交基本医疗保险费的,支付比例为95%;
二、基本医疗保险一档参保人按8%缴交基本医疗保险费的及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未在深圳市按月领取职工待遇的,支付比例为90%;
三、基本医疗保险三档参保人支付比例为70%。
跨省异地就医与省内异地就医结算有区别
跨省异地就医和省内异地就医,可以直接结算的都只是符合条件的住院费用,但跨省异地就医与广东省内异地就医存在一些差异。
一是就医凭证:跨省异地就医必须持有符合跨省异地就医规范的社会保障卡。对在深圳参保的人员来说,指的是金融社保卡。而广东省内平台因上线较早,为兼容多地市的不同情况,对就医凭证没有严格要求,社保卡,身份证(儿童可提供户口簿)均可就医;
二是人员范围及备案手续:跨省异地就医需满足转诊或备案的条件,并提前办理相关手续,方可在就医地医疗机构刷社保卡结算住院费用。广东省内异地就医,无论参保人是否备案转诊,都可在省内异地定点医疗机构住院费用直接结算。
三是待遇问题:跨省异地就医执行就医地支付范围及有关规定(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医疗服务设施和诊疗项目范围),而医保基金起付标准、支付比例、最高支付限额等执行参保地政策。这可能会使跨省异地就医享受的待遇和自费申请审核报销的待遇存在差异;而广东省内异地就医执行的是参保地的待遇,原则上与同等条件下自费申请报销的待遇相同。起付线标准是按规定办理了转诊或者备案的为400元,未按规定办理转诊或备案的为1000元。办理了转诊或者备案手续,按《深圳市社会医疗保险办法》相关规定支付,发生的住院费用,报销比例与在深圳就医报销比例一致。参保人到省内异地定点医疗机构自行就医的,按《深圳市社会医疗保险办法》规定支付标准的90%支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