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区报讯(记者 庄瑞玉 通讯员 蔡芳模)为进一步减轻企业负担、优化营商环境,深圳进一步阶段性下调工伤保险费率。记者日前从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获悉,从5月1日起进一步阶段性下调工伤保险费率50%,为期两年。此次阶段性下调工伤保险费率不会影响参保职工的工伤保险待遇标准。
工伤保险个人不需缴费,费用全部由用人单位承担,缴费基数为职工上月工资总额。记者了解到,从2018年3月1日起,我市实施八类工伤保险行业浮动费率,在八类工伤保险行业基准费率政策基础上,平均费率水平下调约20%。2019年1月起又执行阶段性下调政策,全市参保单位工伤保险现行缴费费率再次统一阶段性下调30%。这次调整自2019年5月1日起至2021年4月30日止,工伤保险费率以2018年4月本市工伤保险费率为基础下调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