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接收毕业生户籍迁入》受理条件:
1.经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批准接收的应届毕业生,提交入户材料真实有效。
2.申请人无参加国家禁止的组织或活动的记录,无刑事犯罪记录。
二、《招(调)工(干)户籍迁入》受理条件:
满足下列条件的,可以办理:
1. 经我市(区)组织、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批准的招(调)工(干)人员及随同批准迁入的随迁子女,可到我市公安机关核准迁户;
2.申请人无参加国家禁止的组织或活动的记录。
三、《招(调)工(干)户籍迁入》申请材料:
短信
申请人的居民户口簿
申请人的身份证
随迁子女《出生医学证明》
随迁子女身份证和户口簿
随迁子女《收养登记证》
入户地选择及材料
申请人现婚姻状况证明材料
四、《招(调)工(干)户籍迁入》网上办理流程:
1.申请 关注“公安”公众微信号或登陆深圳市公安局民生警务(网址:http://msjw.ga.sz.gov.cn),实名注册后根据系统提示填报信息,拍照上传申请材料。
2.受理 公安机关对申报信息及申请材料进行预受理,自提交材料5个工作日内正式受理,受理时间不计入办理时限。此期间作出受理或不予受理决定。符合申请资格,并材料齐全、格式规范、符合法定形式的,应予以受理;不符合申请资格,应不予受理,并说明不予受理原因;申请人提交的材料不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工作人员应一次性告知申请人需补正的全部内容。
3.审核 公安机关即时对申报信息及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审核过程中发现材料需补正的,向申请人一次性告知补正材料要求,申请人按要求补正材料后重新进行受理审核;
4.审批 审批人员对审核意见连同申请材料当场审批。对审批通过的,作出审批决定;对审批不通过的,应作出不予批准的决定,并说明不予批准的理由。
5.办结 申报人收到微信公众号推送的办理通知,持申请材料原件及复印件预约前往户政窗口现场核验材料,符合办理条件,材料齐全的,当场办结。
6.证件送达 申请人当场在户政窗口领取。
五、《招(调)工(干)户籍迁入》窗口办理流程:
1.申请 申请人通过网上预约:关注“深圳公安”微信公众号(微信号:szga-110)点击民生警务页面的户政预约,或登陆深圳市公安局门户网站民生警务户政预约平台(网址:https://msjw.ga.sz.gov.cn/tyyy/index.shtml)。按照预约时间前往拟入户地公安分局户政窗口提出申请,根据要求提交申请材料。
2.受理 公安机关当场对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受理,做出受理或者不予受理的决定。符合申请资格,并材料齐全、格式规范、符合法定形式的,应予以受理;不符合申请资格,应不予受理,并说明不予受理原因;申请人提交的材料不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工作人员应一次性告知申请人需补正的全部内容。
3.审核 公安机关当场对申报信息及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审核过程中发现材料需补正的,向申请人一次性告知补正材料要求,申请人按要求补正材料后重新进行审核。
4.审批 公安机关依据法规和办理程序对申请材料当场审批;对审批不通过的,应作出不予批准的决定,并说明不予批准的理由。
5.办结 申报人持申请材料原件及复印件预约前往户政窗口现场核验材料,符合办理条件,材料齐全的,当场办结。
6.证件送达 申请人当场在户政窗口领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