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区报讯(记者 余海蓉 罗莉琼 通讯员 深卫信)在深圳,除了传统烟,电子烟也新纳入了禁烟的范畴!10月14日,深圳新一轮控烟“车轮战”正式打响,这也是《深圳经济特区控制吸烟条例》(以下简称《控烟条例》)修订后的首次控烟执法。在执法过程中,深圳开出内地首张电子烟罚单,一名电子烟烟民被罚款50元。
根据新版《控烟条例》,深圳禁烟场所从七类增加至九类。其中,公共交通运输站站楼行人出入口外侧五米范围内以及公共交通工具室外站台和等候队伍所在区域新列入“禁烟区”。此次控烟“车轮战”重点监督的对象就是公交站台。在当天的执法中,共有6名烟民被罚,罚款50元,其中包括1名电子烟烟民。
“我不知道电子烟也在禁烟的范围。”14日下午5点多,在南山科技园附近的公交站台内,一名姓练的烟民打开电子烟正在“吞云吐雾”。面对突然而至的控烟执法人员,练先生一头雾水。
电子烟是不是“烟”?据了解,在深圳新版《控烟条例》中,对于吸烟和烟草制品的定义明确,即“烟草制品,是指全部或者部分由烟草作为原材料生产的供抽吸、吸吮、咀嚼或者鼻吸的制品以及电子烟”,吸电子烟也被纳入吸烟的范畴。
根据世界卫生组织最新发布的《2019年全球烟草流行报告》指出,电子烟“无疑有害”,不仅有尼古丁,还有其他一些有害物质。对于全国首例电子烟吸烟者在深圳被罚,世卫组织驻华代表处无烟草行动项目官员印曦表示,深圳市更新立法将电子烟纳入公共场所禁烟范围,标志着政府充分保护深圳市民免受所有形式的烟草使用危害的决心。
浙江大学城市学院城市治理与立法研究院副院长方洁表示,我国的控烟历程中不乏立法突破,难得的是补上短板,立即落实执行。公交站台是深圳新版《控烟条例》扩展的禁烟场所,电子烟亦是新入立法管控。10月1日《控烟条例》才刚刚正式实施,10月14日即出现第一例公交站台吸电子烟受处罚,既体现了“深圳速度”,更展示了“深圳力度”与“深圳决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