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0余万参保企业可获减免90亿元
3月12日,深晚记者从市保障局获悉,深圳已出台阶段性减免缓征企业医疗保险费。此次减免政策惠及深圳所有参保企业,总数达70余万家,预计减免医保费90亿元,将为企业复工复产提供强有力支持。
政策主要包含“一减、一免、一降、一缓”
为切实减轻企业负担,支持企业复工复产,根据国家和省有关文件,经市政府同意,3月12日,市医保局联合市财政局、市人力资源保障局印发了《关于阶段性减免缓征企业医疗保险费的通知》(深医保规〔2020〕5号),出台我市阶段性减免缓征企业医疗保险费政策。
据悉,政策主要包含“一减、一免、一降、一缓”。其中,“一减”是指阶段性减半征收企业基本医疗保险费单位缴费部分。2020年2月至6月,企业基本医疗保险一档、二档、三档单位缴费费率分别由6%、0.5%、0.4%降为3%、0.25%、0.2%。
“一免”是指阶段性免征企业地方补充医疗保险费单位缴费部分。2020年2月至6月,免征我市企业地方补充医疗保险费单位缴费部分,即现有的基本医疗保险一档、二档、三档的地方补充医疗保险费率0.2%、0.1%、0.05%全免。
“一降”是指阶段性降低企业基本医疗保险一档单位缴费费率。2020年7月至2021年4月,继续执行企业基本医疗保险一档单位缴费降费率政策,即缴费费率由6%降为5%。
“一缓”指实施新冠肺炎疫情期间延缴政策。对企业因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无法按时缴纳医疗保险(含生育保险)费的,可延期至疫情解除后3个月内补办补缴医疗保险(含生育保险)费,期间免收滞纳金,延缴期限原则上不超过6个月。企业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人单位延期缴纳期间,个人缴费部分一同延期缴纳。
企业不需要办理额外手续
享受这一波政策是否需要企业办理什么手续呢?对此,市医保局表示,企业不需要办理额外手续,只需要和往常一样申报缴费即可。此外,企业减免医保费期间,可同时享受延缴政策,对企业因受疫情影响无法按时缴费的,可延期至疫情解除后3个月内补缴,期间免收滞纳金,延缴期限原则上不超过6个月。
需办理延缴的报备的企业,可登录“深圳市社会保险单位网上服务系统”(网址:https://sipub.sz.gov.cn/hsoms/ ),系统会自动弹出报备信息,企业如实申报后,系统即时反馈报备结果。企业医疗保险费延缴报备成功的,其职工个人权益记录保持不变,相关医保待遇正常享受,在深圳市定点医疗机构就医发生的医疗(含生育医疗)费用,如常刷卡记账即可。企业补缴到账后,医保部门按规定划拨一档参保人个人账户金额,企业按规定申领生育津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