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报讯】(记者 钟鸿冰)疫情复工后,深圳经济活动尚在恢复中,对受疫情影响的失业人员政府有哪些帮扶?如何保障失业人员的基本生活?市人社局推出分级分类帮扶的政策举措,从四个方面加强对失业人员的生活和帮扶。
市人力资源局副局长吴军军介绍,一是保障基本生活。失业人员在符合非因本人自愿失业、满足失业保险一年、有求职意愿、进行失业登记四个条件后即可领取失业保险金,以保障基本生活。领取期限最长为24个月。生活困难且不符合失业保险金领取条件的失业人员,按每人5000元给予一次性临时生活补助。对领取失业保险金期满仍未就业且距离法定退休年龄不足1年的人员,可继续发放失业保险金至法定退休年龄。另外,对生活困难的失业人员及家庭,按规定及时纳入民政的最低生活保障、临时救助等社会救助范围。
二是提升就业能力,市人力资源局鼓励失业人员参加职业技能,取得省、市人力资源部门和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核发的各类技能类证书的,给予相应的职能技能培训和鉴定补贴。根据工种类别和技能等级,补贴标准在1000元至7700元之间,每人每年可享受3次补贴。
三是优化就业服务。目前,失业登记和失业保险金领取都已经实现全流程网上办理,失业人员不需出门即可办理失业登记和领取失业待遇。对失业的人员以及无业的新成长力实行承诺制失业登记,不要求提供非本人自愿失业的证明材料。
四是加强就业托底安置。就业困难人员领取3年补贴后仍未实现稳定就业的,可以延长享受1年。政策还规定,用人单位吸纳登记失业半年以上的长期失业人员就业,按每人5000元标准给予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