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社保延缴需提前报备 市社保局回应“社保费减免政策延期”热点问题

时间 :2020-08-04 来源:深圳特区报 2020年08月04日 浏览 :
对于阶段性减免政策期间,享受减免政策后仍无力为职工缴纳社会保险费基本养老地方补充养老工伤失业保险,含个人缴费部分,下同的用人单位,可按规定延期至疫情解除后3个月内缴纳社会保险费,延缴期限不超过2020年12月底,延缴期间免收滞纳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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