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法转包工程转不走用工责任

时间 :2020-10-19 来源: 浏览 :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执行工伤保险条例若干问题的意见第7条规定具备用工主体资格的承包单位违反法律法规规定,将承包业务转包分包给不具备用工主体资格的组织或者自然人,该组织或者自然人招用的劳动者从事承包业务时因工伤亡的,由该具备用工主体资格的承包单位承担用人单位依法应承担的工伤保险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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