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问:企业员工如何申领待遇?
答:(1)申领条件:
①按照国家、广东省有关规定确定养老保险待遇领取地为本市;
②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即男工人和男干部为60周岁,女干部为55周岁,女工人为50周岁;
③累计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满15年。
(2)申领时间:在达到退休年龄当月的任意一个工作日,向户籍地的分局养老保险科提出申请。如果符合条件,则从受理申请的次月开始支付养老保险待遇。如未及时申请办理的,此前的养老待遇不予补发。
(3)申领程序
①到户籍地的社保分局养老待遇审核窗口提交申请材料并签收受理回执、收件回执;
②受理申请的次月,本人持收件回执和身份证到社保分局养老保险科签收《深圳市企业参保员工养老保险待遇决定书》;
③签收《决定书》后采集指纹,并制作退休证。
(4)需要提供的材料
①《深圳市企业参保员工养老保险待遇申报表》原件(一式两份);
②经本市组织、人事、部门批准正式招、调入本市的员工或属安置到本市的复员、退伍、转业军人及部队在编职工,需提供相应的有效证明复印件一份(验原件)和本人的人事档案;
③身份证、户口本、银行存折复印件各一份(验原件);
④属归侨的人员还应提供市侨务机构出具的归侨身份证明原件一份;
⑤失业人员还应提供失业证复印件一份(验原件);
⑥获得专业技术职称资格的,提供职称资格证书复印件一份(验原件)和评审材料。
2、问:申领养老保险待遇时,如果调令遗失该怎么办?
答:如果不慎遗失了调令,要及时到市人社局补开员工调动证明。人社局地址:市民中心B区一楼C行政服务大厅。
3、问:申领养老保险待遇时,没能及时提供人事档案,该怎么办?
答:退休人员如没能及时提供人事档案,其实际缴费年限符合退休条件的,先以实际缴费年限办理退休,等其提供档案后,重新核定工龄并补发养老保险待遇差额。
4、问:《深圳市企业参保员工养老保险待遇审核表》是否需要工作单位盖章?
答:参保人是个人参保缴费或失业人员的,不需工作单位盖公章;参保人是在单位参保缴费的,则需要现工作单位签意见并加盖公章。
5、问:新的《深圳经济特区社会养老保险条例》实施后,还需缴纳超龄养老保险费吗?
答:新条例实施后,不需要缴纳超龄养老保险费。
6、问:领取失业救济金期间计算工龄吗?
答:在领取失业救济金期间不计算工龄,并且不能补缴养老保险。
7、问:符合按月领取养老保险待遇条件后,继续缴纳养老保险费的年限是否计算为缴费年限?
答:可以计算。符合按月领取基本条件的参保人,未申请领取且继续缴纳养老保险费的,继续缴纳养老保险费的年限计算为缴费年限,纳入缴费指数的计算。
8、问:市外的养老保险缴费年限能否转移接续?
答:参保人在市外参加养老保险的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按国家和广东省的规定办理转移接续,符合规定的可以与本市的缴费年限合并计算,但在本市首次参保时,女已满40周岁,男已满50周岁参保人跨省流动的异地养老保险缴费年限不能转入本市。
9、问:符合什么条件,才能享受深圳的居民养老保险待遇?
答:要同时满足:(1)本市户籍居民;(2)参加了居民养老保险;(3)未按月领取养老保险待遇(指未在工作单位领取退休金、未享受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待遇及新农保待遇);(4)年满60周岁。
10、问:如何申请领取居民养老保险待遇?
答:(1)到户籍地的社保分局养老保险科(如果是在社保福田分局登记、参保的,还可到莲花、梅林、香蜜湖、南园四个街道办事处)提交申请材料并签收受理回执、收件回执;
(2)申请受理的次月到申请部门签收《深圳市居民养老保险待遇决定书》;
(3)领取决定书后采集指纹。从申请受理的次月起即可享受居民养老保险待遇。
11、问:深圳居民养老保险待遇是如何计算的?
答:居民养老保险待遇=基础养老金+个人账户养老金。
(1)基础养老金:具有本市户口不满8年的,每月200元;满8年的,从满8年的下个月起,每月300元。
(2)个人账户养老金月发放标准:个人账户总金额除以计发月数。
12、问:什么是居民养老保险个人账户计发月数?
答:
员工退休年龄 | 对应计发月数 | 员工退休年龄 | 对应计发月数 |
60 | 139 | 66 | 93 |
61 | 132 | 67 | 84 |
62 | 125 | 68 | 75 |
63 | 117 | 69 | 65 |
64 | 109 | 70 | 56 |
65 | 101 |
|
|
13、问:领取居民养老保险待遇后,入户时间满8年的,基础养老金能否按每月300元发放?
答:基础养老金从入户满8年的次月起调整至每月300元。
14、问:符合领取居民养老保险待遇的条件,曾经参加过企业员工养老保险,企业员工养老保险的缴费年限和个人账户金额如何处理?
答:申请居民养老保险待遇时,原企业员工养老保险个人账户金额将转到居民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内,原企业员工养老保险缴费年限与居民养老保险缴费年限将合并计算。
15、问:退休人员指纹验证是不是一年进行一次?
答:是的,企业退休人员每年在批准退休的月份或提前1~3个月进行;城市化退休人员、享受深圳居民养老保险待遇的人员每年在自己出生的月份或提前1~3个月进行。
16、问:深圳退休人员如何进行指纹验证?
答:(1)在本市居住的,可选择到:①社保分局养老保险科;②所在的街道劳动保障事务所;③社区工作站的指纹验证点,进行指纹验证。但如果选择到街道劳动保障事务所验证指纹,要先到所在的居委会的劳动保障服务窗口登记个人信息。
(2)在国内其他城市居住的,可以提供经居住地社保机构协助认证的《认证表》进行生存认证。《认证表》可来电、来函或委托他人领取。
(3)在国外或香港、澳门居住的,可到我国在该地的大使馆、领事馆、派出机构、港澳工会联合会去开生存验证证明,并交至社保机构养老部门完成生存认证。
17、问:居住在本市的异地退休人员到哪里办理协助生存认证?
答:异地退休人员本人应携带协助认证表格、身份证、退休证(或居住证)到我市社保各分局养老保险科或福田区莲花、梅林、香蜜湖、南园四个街道办事处办理协助生存认证。
18、问:没有及时办指纹验证(生存验证),期间停发的工资能否补发?
答:在补办指纹验证(生存验证)后即可补发停发期间的工资。
19、问:符合什么条件才能领取非因工死亡丧葬补助金和一次性抚恤金?
答:参加本市基本养老保险实际缴费年限累计满6个月的参保人或退休人员因病或非因工死亡的,其遗属可以按规定领取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
20、问:供养亲属具体是指哪些人员?
答:供养亲属是指:死亡职工的配偶、子女、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兄弟姐妹,靠死亡职工提供主要生活来源,并有下面情形之一:
(1)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
(2)死亡职工配偶男年满60周岁、女年满55周岁的;
(3)死亡职工父母男年满60周岁、女年满55周岁的;
(4)死亡职工子女未满18周岁的;
(5)死亡职工父母均已死亡,其祖父、外祖父年满60周岁,祖母、外祖母年满55周岁的;
(6)死亡职工子女已经死亡或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其孙子女、外孙子女未满18周岁的;
(7)死亡职工父母均已死亡或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其兄弟姐妹未满18周岁的。
21、问:非因工死亡人员的丧葬补助金和一次性抚恤金,要由谁来办理申领手续?
答:由死者法定继承人(配偶、父母、子女)办理,法定继承人也可委托他人来办,但要提供公证处公证的授权委托书原件。
22、问:申请领取非因工死亡丧葬补助金、一次性抚恤金,需要提供什么材料?
答:(1)《深圳市企业参保人员非因公或退休后死亡丧葬补助费、一次性抚恤金申请表》原件一式两份;
(2)死者的身份证、户口本、死亡证明、火化证明复印件各一份(验原件),如果是非火化地区,要提供县级以上民政局开的允许土葬的证明原件一份;
(3)如果法定继承人和死者在同一户口本上能表明是亲属关系的,要提供法定继承人的身份证、户口本复印件各一份(验原件);如果法定继承人与死者不在同一户口本上的,除上述材料外,还要提供亲属关系公证书原件一份;
(4)死者或死者的法定继承人、供养亲属在深圳开户的银行活期存折或借记卡(中行、工行、建行、农行、深发展)复印件一份(验原件);
如有供养亲属的,除以上材料外,还需提供下列材料:
(5)供养亲属和死者在同一个户口本上而且能表明是亲属关系的,要提供供养亲属户口本和身份证复印件各一份(验原件);如果供养亲属和死者不在同一个户口本上的,除上述材料外,还应提供亲属关系公证书原件一份;
(6)供养亲属户口所在地的乡(镇)以上人民政府(农村户口)或街道办事处(城镇户口)开出的供养关系证明原件一份(样本可在社保分局领);
(7)公证处出具的亲属关系公证书原件一份(证明其亲属关系);
(8)如供养亲属为男年满60周岁、女年满55周岁的人员,还需提供供养亲属户口所在地社保机构开的有关供养亲属是否享受养老保险待遇的证明原件一份;
(9)如果供养亲属放弃领抚恤金,需要提供放弃供养的公证书原件。
23、职工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由单位代扣代缴吗?
答:用人单位应当按时、足额缴纳养老保险费。职工应当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由用人单位代扣代缴。
24、基本养老保险费按怎样比例记入个人账户?
答:职工每月按本人缴费基数的百分之八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记入个人账户。
25、本市户籍的个人可以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吗?
答: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人员,具有本市户籍的,可以依照《深圳经济特区社会养老保险条例》规定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由个人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
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人员,具有本市户籍的,同时参加地方补充养老保险。
26、地方补充养老保险费缴纳比例是多少?
答:用人单位每月按职工缴费基数的百分之一缴纳地方补充养老保险费,记入地方补充养老保险基金。
27、个人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的基数如何确定?
答:个人缴费人员在市政府公布的最低工资标准至本市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百分之三百的幅度内自行确定缴费基数。
28、企业及员工缴交的社会保险费要征税吗?
答:用人单位缴纳的养老保险费,依法在成本中列支。个人缴纳的养老保险费依法在税前提取。
29、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如何计算?
答:参加本市基本养老保险实际缴费年限累计满六个月的参保人或者离退休人员死亡的,其遗属领取丧葬补助金。丧葬补助金为其死亡时本市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三倍。
参加本市基本养老保险实际缴费年限累计满六个月的参保人或者退休人员死亡的,其死亡时符合供养条件的供养亲属领取抚恤金。抚恤金以其死亡时本市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为基数,供养亲属为一人的,支付基数的六倍;供养亲属为两人的,支付基数的九倍;供养亲属为三人及以上的,支付基数的十二倍。
30、基本养老金的构成包括哪些方面?
答:一、1992年7月31日以前参加工作的参保人,依照规定退休时,其月基本养老金的构成为:
(1) 统筹养老金;
(2) 个人账户养老金;
(3) 过渡性养老金。
前款人员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前取得本市户籍,且在本市实际缴费年限累计满十年的,依照规定退休时,其月基本养老金构成为:
(1) 统筹养老金;
(2) 个人账户养老金;
(3) 过渡性养老金;
(4) 调节金。
二、1992年8月1日以后参加工作的参保人,依照规定退休时,其月基本养老金的构成为:
(1) 统筹养老金;
(2) 个人账户养老金。
31、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包括哪些方面?
答: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包括基本养老金、病残津贴、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
32、申领丧葬费和一次性抚恤金及死者个人帐户余额有无时限要求?
答:参保人或者离退休人员死亡的,其遗属应当在其死亡后六十日内,向市社保机构申报办理养老保险关系终结手续。
33、申请办理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需提交什么材料?
答:正常退休:
1、《深圳市企业参保员工养老保险待遇审核表》原件(一式两份);
2、员工有档案材料的,还应该提供本人档案材料;
3、员工身份证、户口本复印件一份(验原件);
4、员工本人银行活期储蓄存折(深圳市中行、工行、建行、农行、深圳发展银行、平安银行和深圳农村商业银行的户名帐号页)复印件一份(验原件);
5、经本市劳动、人事部门批准正式调入本市的员工或属安置到本市的复员、退伍、转业军人及部队在编职工,还应提供相应的有效证明复印件一份(验原件);
6、属归侨的员工还应提供市侨务机构出具的归侨身份证明原件一份;
7、失业人员还应提供失业证复印件一份(验原件);
8、获得高级职称的,提供职称资格证书复印件一份,并提供职称原始评审档案(验原件);
若为提前退休,还需提供如下资料:
1、正常退休所要求的上述材料;
2、申请人属病退以及领取病残津贴的,还应提供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出具的完全丧失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原件一份;
3、申请人属于破产国有工业企业员工的,还应提供法院的破产裁决书复印件一份(验原件);
4、申请人属已退休的军转干部申领生活困难补助金的,还应提供是否已从原关闭、破产或改制国企获得经济补偿金的有关证明原件一份。
34、申请办理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有什么条件?
答: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人员可以在本市申请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
(一)按照国家、广东省有关规定确定养老保险待遇领取地为本市;
(二)达到法定退休年龄;
(三)累计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满十五年。
35、非广东省户籍参保人的养老保险关系转入深圳有条件限制吗?
答:是的。对于在深圳首次参保缴费时(不含已经结算的年限),男性不满50周岁女性不满40周岁的非广东省户籍人员及根据有关规定,以我市作为养老保险待遇领取地的人员,可以办理转入。
36、如何办理将异地的养老保险关系转入深圳?
答:前往所属辖区的社保经办机构办理,需提供如下材料:1、《深圳市参保人员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入申请表》;2、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3、社会保障卡原件和复印件;4、转出社保机构提供的《基本养老保险转移参保缴费凭证》原件。
37、养老保险关系可以转移到外市吗?
答:可以的。具体办理如下:1、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到社保经办机构自助打印参保缴费凭证;2、持参保缴费凭证至转入地社保经办机构办理社保转移手续。
38、怎样理解基本养老保险视同缴费年限?
答:基本养老保险视同缴费年限为当地实行养老保险个人缴费制度时仍在国有或者县以上集体所有制单位的固定职工,其在当地实行养老保险个人缴费制度前按国家规定计算的连续工龄。
当地实行养老保险个人缴费制度后,未向当地社保机构缴纳养老保险费的固定职工,未缴费期间不计算为基本养老保险视同缴费年限。
基本养老保险视同缴费年限,由市社保机构依据原固定职工本人档案记载、相关文件规定的应缴费起始时间以及转出地社保机构做出的记载等予以确认。
39、地方补充养老保险待遇包括哪些?
答:地方补充养老保险待遇包括过渡性补助和地方补助。
40、基本养老保险平均缴费指数是什么?
答:参保人基本养老保险平均缴费指数=参保人退休时缴费年限的每月缴费指数之和÷缴费年限的月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