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更新、维修康复器具所需的资料?
答:提供以下资料到市能力鉴定办申请办理:
(1)申请人需提交工伤认定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2)工伤相关原始病历(各种检查报告单)原件及复印件;
(3)申请人和被鉴定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4)被鉴定人近期一寸免冠彩色照片二张;
(5)所属工伤部门开具更换、维修康复器具介绍信;
(6)单位或个人的书面申请;
(7)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原件及复印件。
2014.12.18 (续更新)
是否需要工伤康复由哪个部门确认?
答:根据《广东省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二条第三款规定,职工经治疗伤情稳定,需要工伤康复的,用人单位、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可以向统筹地区(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工伤康复申请。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工伤职工可以在签订服务协议的康复机构进行康复。
工伤康复辅助器具安装、更换、维修核准申请需提供哪些资料?
答:需提供以下材料:
(1)经办人居民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2)工伤职工居民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3)《深圳市工伤认定书》(原件/复印件);
(4)深圳市工伤(职业病)职工劳动能力鉴定结论或深圳市工伤(职业病)职工更换(维修)辅助器具确认意见(原件/复印件);
(5)深圳市工伤职工购置(安装/更换)康复辅助器具申请表或深圳市工伤特殊检查治疗、外固定辅助器具配置申请核准单(原件/复印件)。
是否需要安装、维修、更换辅助器具由哪个部门确认?
答:根据《广东省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八条第一款规定,工伤职工因日常生活或者需要,必须安装假肢、矫形器、假眼、假牙和配置轮椅、拐杖等辅助器具,或者辅助器具需要维修、更换的,由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康复机构提出意见,经深圳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所需费用按照国家规定的标准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