流动人员人事档案保管费 2015年1月1日起取消

时间 :2014-12-16 来源: 浏览 :
中盛商务CNZSHR获悉:中央组织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国家档案局等五部门联合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强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服务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4〕90号,以下简称《通知》),就进一步做好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服务工作,建立健全流动人员人事档案公共服务体系提出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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