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项内容 | 市高层次专业人才认定 |
依据 | |
数量及方式 | 无数量限制,符合条件即可 |
条 件 | 符合《深圳市人才认定标准(2015年)》 |
申请材料 | 1. 《深圳市高层次专业人才认定申请核准表》一式两份(网上申报后正反面打印附条形码的申请表),加盖公章; 2. 申请人的身份证及与认定标准有关的证明材料(如获奖证书、荣誉证书、任职证明、项目合同、业绩成果鉴定等,详见《高层次专业人才指南》)复印件各1份,验原件。复印件须经推荐单位审核,并由核实人签名和单位盖章。《高层次专业人才政策指南》查询地址:http://www.szhrss.gov.cn—主题服务—高层次专业人才; 3. 受理部门要求提供的辅助材料。 办理时间:工作日 上午9:00至12:00,下午2:00至5:45。 |
申请表格 | |
申请受理机关 | 深圳市人事人才公共服务中心(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8005号深圳市人才园行政服务大厅17-18号窗,咨询及投诉电话:88123601) |
决定机关 | 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联系电话 | 88123601 |
程 序 | 1. 个人申请。个人向所在单位提出认定申请,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2. 单位审核。申请人所在单位对申请人各项条件进行审核,登陆“深圳市高层次人才服务信息系统”,进入“高层次人才认定”;输入信息,提交并打印《深圳市高层次专业人才认定申请核准表》,加具推荐意见、盖章; 3. 主管部门审核。将《申请核准表》连同相关证明材料报送到主管部门,主管部门加具推荐意见后,由单位经办人持身份证向市人力资源保障局递交材料;申请人所在单位无主管部门的,由单位经办人持身份证直接向市人力资源保障局递交材料; 4.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并在网站公示10个工作日; 5. 发放证书。 注:人才认定后如有信息变更请填写《深圳市高层次专业人才事项申请表》并按表格下方材料要求递交变更备案申请。表格下载地址:http://www.szhrss.gov.cn—主题服务—高层次专业人才—下载中心 业务流程图见附件。 |
时 限 | 自受理之日起60个工作日办结 |
救济权利 | 申请人在办理过程中具有:陈述权、申诉权、申请行政复议及行政诉讼的权利。 |
证件名称及有效期限 | 证件名称:深圳市高层次专业人才证书 有效期:5年 |
法律效力 | 通过人才认定者即可按规定享受相应待遇。 |
收 费 | 不收费 |
年审或年检 | 无年审。 |
网上受理 | |
状态查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