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项内容 | 更换、维修康复器具确认 |
依据 | |
数量及方式 | 无数量限制,符合条件即可 |
条 件 | 工伤员工已安装的康复器具因损坏、老旧等原因需更换、维修的。 |
申请材料 | 1、签订服务协议的、康复机构提出安装、更换、维修康复器具的书面意见; 2、申请人和被鉴定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被鉴定人近期一寸免冠彩色照片二张。 4、如初次鉴定时间在2003年12月31日之前的,需提供初次能力等级鉴定结论的原件及复印件。 注:申请人为被鉴定人的,提供身份证明原件和复印件一份,申请人为工伤职工近亲属的,还应提供近亲属关系证明;申请人为单位的,应提供单位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一份以及单位的授权委托书(加盖单位公章) 办理时间:工作日 上午:9:00-12:00 下午:14:00-18:00。 |
申请表格 | 市劳动能力鉴定申请书 |
申请受理机关 | 深圳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办公室 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8005号深圳人才园一楼办事大厅47-48号窗 咨询电话、投诉电话:88123499、12333。 |
联系电话 | 88123499 |
程 序 | 1、窗口工作人员审核确认; 2、受理申请; 3、打印鉴定通知书; 4、组织鉴定专家到现场进行鉴定; 5、根据专家意见作出鉴定结论。 |
时 限 | 自收到劳动能力鉴定申请之日起六十日内根据医疗专家组的鉴定意见,作出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必要时,作出劳动能力鉴定结论期限可以延长三十日。 |
收 费 | 收费项目:劳动能力鉴定收费;收费标准:300元/人/次,收费依据:《关于劳动能力鉴定费问题的复函》粤价函【2010】999号、《关于开征劳动能力鉴定费的通知》深发改【2012】458号。 |
网上受理 | |
状态查询 |
相关附件:更换、维修康复器具确认流程图.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