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2016年7月1日以后生育或流产的,生育医疗费补贴的标准为:
(1)生育的,生育医疗费补贴按3600元计发;
(2)妊娠4个月以上(含4个月)自然流产的,生育医疗费补贴按600元计发;
(3)妊娠不满4个月自然流产的,生育医疗费补贴按400元计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