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社会保险参保人:
根据省人社厅、财政厅、卫计委《关于进一步做好我省医疗保险省内异地就医直接结算服务工作的通知》(粤人社函﹝2015﹞674号)的精神,按照省局《关于扩大省内异地就医直接结算医疗机构范围有关工作的通知》(粤社保函﹝2016﹞154号)的相关要求,我市高度重视省内异地就医直接结算工作,截至2016年12月28日,全省实现联网结算医疗机构301家,其中市外261家,深圳40家。我市已将省平台异地医疗机构纳入我市市外定点医疗机构管理,我市参保人住院发生的合理医疗费用可以实时刷卡记账。另外,省内其他地市参保人也可选择深圳上线的医疗机构作为直接结算医院。具体名单详见附件。
特此通知
深圳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
2016年12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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