将在9家公立医院试行
目前,深圳已将9家公立医院确定为DRG收付费改革的试点机构,包括市人民医院、市二医院、市中医院、市妇幼保健院、北大深圳医院5所市属公立医院,以及南山区人民医院、福田区人民医院、宝安区人民医院和龙岗区中心医院等4家区属公立医院。
近年来,深圳一直在进行“打包收费”的探索,在公立医疗机构全面推行按人头包干、总额预付、按病种、按服务单元等复合型医保支付方式,目前,住院按病种支付的病种数量已达到166个。
DRG发源于美国,是一种将住院病人分类和分组的方法。该方法基于病人的病历,参照相关医疗要素(出院主要诊断、合并症或并发症、手术处置等),按照ICD-10的诊断码和操作码,使用聚类方法将临床特征和医疗资源消耗情况相似的出院者分为同一组,并编制各诊断相关组的编码、确定各组的费用偿还标准。
9家公立医院确定为DRG收付费改革的试点医疗机构
市人民医院
市二医院
市中医院
市妇幼保健院
北大深圳医院
南山区人民医院
福田区人民医院
宝安区人民医院
龙岗区中心医院
什么是DRG?
一种将病人分类分组的方法
DRG发源于美国,是一种将住院病人分类和分组的方法。该方法基于病人的病历,参照相关医疗要素(出院主要诊断、合并症或并发症、手术处置等),按照ICD-10的诊断码和操作码,使用聚类方法将临床特征和医疗资源消耗情况相似的出院者分为同一组,并编制各诊断相关组的编码、确定各组的费用偿还标准。
本次试点推行的是我国自主设计的C-DRG,即《全国按疾病诊断相关分组收付费规范》,具体可归纳为“1311”体系:
1个规范体系
3个基础工具
1个成本平台
1套收付费原则
C-DRG有3组关键词,结合这3组关键词,医院可对病人进行分类:
疾病的严重程度
治疗方法的复杂程度
资源消耗程度
DRG收付费改革,将给医保、医院、医生和患者都带来好处:
对医保:
实行DRG为主的多元复合型的医疗支付方式,通过做好顶层设计和在实操层面的细节控制,可以做到费用增长幅度和支出可预期、可控制。
对医院:
DRG作为一个支点,可以促进医院改变,同时也能给医院足够的积极性进行工资、薪酬的改革,未来医院增收将不再依赖开药多做检查多用耗材,而是需要成本管理与提高效率。
对医生:
DRG及配套年薪制的推行,将达到“腾笼换鸟”的效果,挤压药品和耗材上的虚高费用,提高医生的服务技术和劳务收入,在考核标准上,DRG不再关注医生的“创收能力”,而是医疗服务质量、安全、学科建设和技术水平。
对病人:
由于实行了“打包收费”,医院就从根本上失去了多开药、多使用耗材的动力,在保证医疗质量的前提下,反而会积极去控制成本,减少耗材、药品等医疗资源的使用,患者也就少吃“不该吃的药”、少做“不该做的检查”,避免被“过度医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