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上班参保到异地生小孩的生育费用能报销吗?
答:当然能!
根据有关规定,累计参加生育保险满1年的职工在市外医疗机构生育的,其生育的医疗费用先由职工个人支付,待分娩后1年内凭相关资料和相关医疗机构诊断证明向深圳市经办机构申请报销。
如果累计参加生育保险不满1年呢?
职工需在累计参加生育保险满12个月后的1年内向我市社保经办机构申请报销。
注意事项:
1.累计参加生育保险的时间很重要!
必须要累计参加生育保险满1年的职工,才可以享受生育保险待遇。所以一定要了解清楚自己交费的时间。
2.“规定”很重要!
怀孕和分娩要符合国家和省的计划生育规定!如果不符合计划生育规定,因生育发生的医疗费用是不能报销的。
3.“目录”很重要!
因怀孕、分娩产生的医疗费用必须符合国家和省规定的生育保险药品目录和基本医疗保险诊疗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标准(简称“三个目录”)。(深圳社保局官网也有介绍) !
4.定额很重要!
生育的医疗费用包括产前检查和分娩产生的费用。根据深圳市生育保险医疗费用报销标准,产前检查按照我市规定的产前检查项目及费用标准进行审核报销,超过2000元的部分不予支付!
另外,还有一点很重要。不少准妈妈在怀孕之后打算辞掉工作,这种情况下,准妈妈们一定要慎重考虑哦。
因本人意愿中断的不能领取失业保险金也不能享受生育保险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