将大力撬动业发展,到2022年实现这一产业总产值1000亿元!《深圳市关于加快发展人力资源服务业的若干措施》(以下简称《措施》)于11月1日起实施,这是深圳出台的首部人力资源服务业专项扶持。新政中,落户奖励、上榜奖励、开园资助、租房补助等各种奖励及政策都是百万元起步,最高奖励可达千万元。
深圳人力资源服务业产值年均增幅约40%
近3年来,深圳人力资源服务业呈现快速发展的良好态势,机构数量年均增幅约20%,产值年均增幅约40%。截至今年10月底,深圳共有人力资源服务机构531家(不含劳务派遣专营机构,劳务派遣机构共731家),2017年深圳人力资源服务机构营业收入总额289亿元,纳税总额12.5亿元,从业人员2万多人,为超过8000万人次提供各类人力资源服务。
《措施》提出今后一段时期人力资源服务业发展目标:到2022年,全市人力资源服务机构数量达到1000家左右,总产值达到1000亿元;培育10家年产值30亿至50亿元的人力资源服务龙头骨干企业,引进50家国(境)内外高端知名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发展50家以上有特色、有潜力、成长性好的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建立全市“一园多区”的国家级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孵化成功全国领先的人力资源服务在线交易平台,成为全国人力资源服务业的技术创新中心、资讯中心、研究智库和高端会议展览聚集地。
知名机构落户奖励最高1000万元
《措施》从8个方面提出促进人力资源服务行业发展的政策措施。包括积极引进国(境)内外知名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对世界500强企业、中国500强企业、中国服务业500强企业的人力资源服务机构总部迁入深圳市的,经报市政府审定,分别给予1000万元、800万元、500万元落户奖励;对世界500强企业、中国500强企业、中国服务业500强企业的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在深圳市设立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持续经营3年(含)以上的,根据其上一年度纳入本市统计核算的产值规模及形成地方财力,分别给予500万元、300万元、200万元奖励。
本土品牌首次上榜最高奖励1000万元
在培育本土品牌方面,深圳支持本土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实施商标品牌战略。首次上榜中国500强企业、中国服务业500强企业的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分别给予1000万元、500万元奖励;对新获得国家驰名商标的机构给予100万元奖励;对新获得省著名商标的机构给予50万元奖励;深圳市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在海外市场或沪深证券交易所上市、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新三板)挂牌的,分别给予200万元、100万元奖励。
引进高端人才最高奖励300万元
深圳鼓励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引进深圳经济社会发展急需的、紧缺的高端人才。人力资源服务机构推荐引进人才的,根据“人才伯乐奖”规定,经评估可给予最高300万元奖励。
为推动人力资源服务产业聚集发展,对经批准认定的国家、省和市级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分别给予500万、300万、200万元的一次性开园资助;国家、省和市级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运营之日起5年内,每年分别给予100万元、50万元、30万元的运营补贴。
深圳市新设立的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租赁自用办公用房,可享受租金的50%连续最长不超过12个月租房补助,最高补助不超过100万元;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入驻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可享受期限连续最长不超过48个月的场地租金补贴或减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