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办理往来港澳通行证个人游签注》受理条件:
1.广东省户籍居民及定居国外的中国公民(国内户口须已注销); 2.户籍居民的外省户籍年满60周岁及未满16周岁子女; 3.持有有效《深圳经济特区居住证》的非广东省户籍居民; 4.在深圳高等院校在读的非广东省户籍大学生; 5.持有效《深圳经济特区居住证》人员的外省户籍年满60周岁及未满16周岁子女; 6.在深圳高等院校在读的非广东省户籍大学生的外省户籍年满60周岁及未满16周岁子女。
二、《办理往来港澳通行证个人游签注》申请材料:
情形:深圳户籍人员办证大厅窗口申请(含军人)
监护人身份证明(居民身份证或者护照)
军人身份证明(军官证或士兵证或军校学员证 )
人事主管单位出具的《关于同意________申办出入境证件的函》
监护关系证明(出生证或户口簿)
往来港澳通行证
申请人居民身份证或者临时居民身份证
委托人出具的委托书
监护人委托书
代办人居民身份证或临时身份证
居民户口簿
中国公民出入境证件申请表
陪同人身份证明(居民身份证或者护照等)
三、《办理往来港澳通行证个人游签注》办理流程:
情形:深圳户籍人员办证大厅窗口申请(含军人)
一、签注自助机办理(立等可取) 广东省户籍居民(备案国家工作人员除外)可在各分局出入境办证大厅24小时服务区签注自助机自助办理个人游签注,立等可取,现场办结。
二、非签注自助机办理(网上申请)
(一)广东省户籍居民
1.申请: 登录深圳市公安局民生警务平台(网址:http://ga.sz.gov.cn/)或登录“深圳公安”微信公众服务号。
2.受理: 申请人在网上按照操作提示填写信息,提交申请后,系统自动受理。
3.审核: 系统自动审核,审核通过的,即受理成功,发送受理编号短信。
4.审批: 市局在3个工作日内作出审批决定。
5.办结: 审批决定后,2个工作日内签发证件。
6.送达方式: 申请人按约定的方式到递交申请的区公安局出入境办证大厅、邮递领取或者自行打印签注。
(二)非广东省户籍居民
1.申请: 登录深圳市公安局民生警务平台(网址:http://ga.sz.gov.cn/)或登录“深圳公安”微信公众服务号。
2.受理: 申请人在网上按照操作提示填写信息,提交申请后,系统自动受理。
3.审核: 系统自动审核,审核通过的,即受理成功,发送受理编号短信。
4.审批: 市局在5个工作日内作出审批决定。
5.办结: 审批决定后,2个工作日内签发证件。
6.送达方式: 申请人按约定的方式到递交申请的深圳市行政务大厅出入境服务厅、邮递领取或者自行打印签注。
注:公安机关认为需要调查的,调查时间不计入法定办结时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