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工伤待遇审核偿付》受理条件:
满足以下全部条件:
1、受伤害职工在本市参保且已被认定为工伤(或视同工伤);
2、期届满(医疗期由市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
3、不申请评残或由深圳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作出鉴定结论(包括首次劳动能力鉴定结论、旧伤复发确认结论、维修或更换辅助器具确认结论、允许康复治疗结论、延长医疗期鉴定结论、医疗依赖鉴定结论等);
4、申请人必须按规定提供有关材料。
二、《工伤待遇审核偿付》申请材料:
情形:1-10级伤残员工申领工伤保险待遇
工伤职工身份证
深圳市工伤保险伤残退休申请表(一至四级伤残职工办理伤残退休的需提供)
单位经办人身份证
医疗费用票据及对应的明细清单
工伤职工本人的银行存折或银行卡(默认为金融卡帐号的无须提供)
出院记录/出院小结
五至十级工伤职工终结工伤保险关系协议(5-10级伤残员工同时申请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的需提供)
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调解书或人民法院判决书或调解、赔偿协议书等有效证明(有第三方责任的需提供)
离职证明或终止的证明(5-10级伤残员工申请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的、户籍不在本市的一至四级伤残职工,本人要求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并一次性享受工伤保险待遇的、一至四级伤残职工办理伤残退休的需提供)
交通费发票(报销市外转诊交通费的需提供)
一次性领取工伤保险待遇申请书(户籍不在本市的一至四级伤残职工,本人要求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并一次性享受工伤保险待遇的需提供)
一至四级伤残职工领取一次性工伤保险待遇终结工伤保险关系协议书户籍不在本市的一至四级伤残职工,本人要求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并一次性享受工伤保险待遇的需提供)
工伤职工全身彩色近照(不选择刷脸生存验证的1-4级伤残职工需提供)
用人单位银行账号(默认为社保缴费账号的无须提供)
《深圳市工伤保险待遇申请表》或《机关单位公伤待遇核准申请表》》
离职证明或终止劳动关系的证明(申请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的需提供)
三、《工伤待遇审核偿付》办理流程:
情形:1-10级伤残员工申领工伤保险待遇
1、网上申请: 申请人登录广东省政务服务网,选择需办理的事项后,点击“立即办理”。
2、窗口申请:申请人到就近的深圳市行政服务大厅社会保障服务厅递交资料。
3、受理:窗口工作人员收到申请人递交的资料后,应当对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核,材料齐全的,当场受理并出具《深圳市工伤保险待遇申请受理告知书》;材料不齐的,出具《深圳市工伤保险待遇申请指引告知书》并退件,告知申请人需补正材料后重新到窗口提出申请。
4、审核:对申请材料在5个工作日进行审查。
5、审批:对审核结果在5个工作日内进行审批。
6、办结:做出《深圳市工伤保险待遇核准决定书》。
7、送达:送达文书,申请人自愿选择送达方式窗口领取或邮寄送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