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工伤待遇审核偿付》申请材料:
情形:无伤残员工申领工伤保险待遇
工伤职工身份证
单位经办人身份证
费用票据及对应的明细清单
工伤职工本人的银行存折或银行卡(默认为金融卡帐号的无须提供)
出院记录/出院小结
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调解书或人民法院判决书或调解、赔偿协议书等有效证明(有第三方责任的需提供)
交通费发票(报销市外转诊交通费的需提供)
用人单位银行账号(默认为社保缴费账号的无须提供)
《市工伤保险待遇申请表》或《机关单位公伤待遇核准申请表》
二、《工伤待遇审核偿付》办理流程:
情形:无伤残员工申领工伤保险待遇
1、网上申请: 申请人登录广东省政务服务网,选择需办理的事项后,点击“立即办理”。
2、窗口申请:申请人到就近的深圳市行政服务大厅社会保障服务厅递交资料。
3、受理:窗口工作人员收到申请人递交的资料后,应当对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核,材料齐全的,当场受理并出具《深圳市工伤保险待遇申请受理告知书》;材料不齐的,出具《深圳市工伤保险待遇申请指引告知书》并退件,告知申请人需补正材料后重新到窗口提出申请。
4、审核:对申请材料在5个工作日进行审查。
5、审批:对审核结果在5个工作日内进行审批。
6、办结:做出《深圳市工伤保险待遇核准决定书》。
7、送达:送达文书,申请人自愿选择送达方式窗口领取或邮寄送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