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行到市外医院住院,产生的费用能报销吗?
答:能,参保人未办理转诊、备案在本市市外定点医疗机构、市外非本市定点医疗机构住院发生的基本医疗费用和地方补充医疗费用,分别按《深圳市社会医疗保险办法》规定支付标准的 90%、70%支付(住院起付线为1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