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广东省查处侵害社会保险基金行为办法》 的解读

时间 :2020-12-09 来源: 浏览 :
为打击侵害社会保险基金行为,维护社会保险基金安全完整,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广东省公安厅近日联合印发《广东省查处侵害社会保险基金行为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将于2021年1月1日起施行。该办法对侵害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管理的养老、工伤、失业保险基金(以下统称“社会保险基金”)的行为查处进行了规范,明确规定了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公安机关、社保经办机构的预防和查处侵害社会保险基金的工作职责、案件处理程序、办案移交协助、案件预防管理等内容。《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的解释》明确以欺诈、伪造证明材料或者其他手段骗取养老、医疗、工伤、失业、生育等社会保险金或者其他社会保障待遇的,属于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的诈骗公私财物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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