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保险二档,看门诊享有什么待遇呢?
答:社区门诊统筹基金在一个医疗保险年度内支付总额最高不得超过1000 元。
基本医疗保险二档、三档参保人在本市选定社康中心看门诊,享受以下待遇:
(1)属于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中甲类药品和乙类药品的,分别由社区门诊统筹基金按80% 和60% 的比例支付;
(2)属于基本医疗保险目录内单项诊疗项目或医用材料的,由社区门诊统筹基金支付90%,但最高支付金额不超过120 元。
(3)参保人因病情需要经结算医院同意转诊到其他医疗机构发生的门诊医疗费用,或因工外出、出差在非结算医院发生的急诊抢救门诊医疗费用,由社区门诊统筹基金按前款规定支付标准的90% 报销。
社区门诊统筹基金在一个医疗保险年度内(当年7 月1 日至次年6 月30 日)支付总额最高不得超过1000 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