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过法定退休年龄, 单位就可以随意退工吗?
乔法官:
我今年53岁,7年前从家乡出来到沪郊的一家小厂工作。去年公司业务情况不好,老板决定取消我们岗位津贴,还说不同意的可以走人。因为工资下降了近一半,大家都不乐意,就推举我和另外两人与老板交涉。没想到事情没谈成,公司却找了个莫须有的违纪理由将我开除了。我申请了仲裁,他们又说我早已到了退休年龄,公司和我终止合法,也不需要支付任何补偿。难道现在年龄也成了用人单位可以解雇的理由吗?请问,
读者 胡女士
胡女士:
在司法实践中,对于用人单位与已达到法定退休年龄但不能享受
因此,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确实可能成为劳动合同终止的理由。但这并不意味着劳动关系必然因达到法定退休年龄而自动终止。人民法院应当对该条规定适用情形作实质审查,对于达到法定退休年龄,但是非因用人单位原因不能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用人单位可以终止劳动关系;对于达到法定退休年龄,但是因为用人单位原因不能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用人单位不能随意终止劳动关系。
你们公司系以违纪为由提出与你解除合同,故对其解雇行为的合法性应围绕解雇当时提出的理由,即违纪情节是否客观存在、处理依据是否充分进行审查。如其不能就此充分举证,就应承担败诉责任。而即使公司当初是以你已达法定退休年龄为由提出终止合同,那么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相关同志的理解,恐怕还需审查是否存在因公司原因导致你不能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