适用3%征收率的减按1%征收增值税政策

时间 :2021-09-22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政策法规司 浏览 :
自2020年3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适用3%征收率的应税销售收入,减按1%征收率征收增值税;适用3%预征率的预缴增值税项目,减按1%预征率预缴增值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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