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国企业常驻代表机构、港澳台地区的企业与中国工作人员构成劳动关系吗?

时间 :2022-02-23 来源:中盛商务网 浏览 :
外国企业常驻代表机构、港澳台地区的企业聘请中国工作人员未通过涉外就业服务单位,不构成劳动关系,无需支付未签订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即使外国企业常驻代表机构、港澳台地区的企业与中国工作人员之间不构成劳动关系,也不影响劳动报酬的支付。即使外国企业常驻代表机构、港澳台地区的企业与中国工作人员之间不构成劳动关系,解除不合法仍然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或赔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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