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

时间 :2022-09-16 来源: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浏览 :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 2022年9月2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六次会议修订。 自2023年1月1日起施行。 农产品,是指来源于种植业、林业、畜牧业和渔业等的初级产品,即在农业活动中获得的植物、动物、微生物及其产品。 农产品质量安全,是指农产品质量达到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符合保障人的健康、安全的要求。 农产品生产经营者应当依照法律、法规和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从事生产经营活动,诚信自律,接受社会监督,承担社会责任。 国家建立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监测制度。国家建立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评估制度。国家建立健全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体系,确保严格实施。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是强制执行的标准。国家建立健全农产品产地监测制度。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违反有关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的规定向农产品产地排放或者倾倒废水、废气、固体废物或者其他有毒有害物质。销售的农产品应当符合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 第一章  总    则 第二章  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管理和标准制定 第三章  农产品产地 第四章  农产品生产 第五章  农产品销售 第六章  监督管理 第七章  法律责任 第八章  附    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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