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设职工于2009年申请了一笔商业贷款,贷款原余额为100万元,贷款利率为基准利率下浮15%,办理商转公业务是否划算?
答:办理是否划算并没有一个明确的标准,这主要是因为每个职工选择的受托银行不同、选择的担保方式不同、原贷款的还款情况不同等,需要就每一个职工的具体情况来分析。大致举例如下:
如职工选择先自行结清原商业住房按揭贷款,再以原所购住房抵押的,那么可能会需要先向银行申请短期赎楼贷款,这种情况下,职工就需要衡量总支出与总节约之间的对比,即将赎楼贷款利息支出、担保费支出、违约金的支出与预计商转公还贷利息与现有商业贷款的还贷利息差进行对比,如果职工需支付较高的中间费用,但预计商转公过后,很快将会办理贷款提前还款或全部结清,那么就不一定划算。
如职工采用提供其他房产担保或者以原所购住房顺位抵押来办理,这种情况下,职工支付的中间成本不高,主要衡量现有商业贷款利息与公积金贷款利息之间的差即可。但若属于二套房贷款,公积金贷款年利率应上浮10%,职工需考虑此种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