千龙网北京8月11日讯(见习记者 查甜甜)11日下午,《北京市积分落户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积分办法》)正式发布,这是今年全市推进户籍制度改革的一项重点任务。《积分办法》重点面向长期在京稳定和居住的常住人口。其中《积分办法》中规定了4个资格条件和9大指标。
《积分办法》将在2017年1月1日正式实施,暂试行三年。
合法稳定就业的分值高于合法稳定住所
记者了解到,《积分办法》主要是面向符合条件的普通者,重点解决来京时间长、就业能力强的人员落户问题。申请积分落户首先需要满足4个资格条件,即持有北京市居住证、法定退休年龄以下、在京连续缴纳社会保险满7年以及无刑事犯罪记录。
其中,在京连续缴纳社会保险满7年是4个资格条件中最为重要的一个条件,体现了优先解决存量的要求。以连续缴纳社会保险年限作为合法稳定就业年限的计分标准,每缴纳满1年积3分。
北京市发展改革委副主任李素芳表示,按照国家户籍制度改革意见,大城市的落户条件对缴纳社保年限的要求不超过5年,北京作为超大型城市,在缴纳社保年限的规定上较大城市要略高一些。同时这一规定也参考了其他特大城市的做法。
据悉,重点面向长期在京稳定就业和居住的常住人口,设置合法稳定就业、合法稳定住所两个基础性指标,落实优先解决存量的要求。考虑到积分落户政策主要面向劳动者,因此在分值设计上,合法稳定就业的分值高于合法稳定住所,体现劳动积累的重要性。
合法稳定住所的认定范围包括自有产权住所、符合登记备案和纳税等规定的租赁住所以及用人单位提供的具有合法产权的宿舍。在自有产权住所每连续居住满1年积1分,在租赁住所和单位宿舍每连续居住满1年积0.5分。
就业地、居住地从城六区迁往郊区最高可加12分
《积分办法》中还规定了背景、职住区域、创新能力、纳税、年龄、荣誉表彰、守法记录等7项导向指标,对每项指标赋予一定分值,总积分为各项指标的累计得分。
李素芳介绍到,北京作为国家科技创新中心、文化中心,对相关领域的人员需求较高,所以政策设置了教育背景和创新创业指标,对不同教育背景、学历学位赋予一定分值,对在科技、文化领域取得突出成绩的申请人,国家高新技术企业的高管和核心技术人员,创业和创业中介服务人员,分别予以加分,来保障城市发展对人力资源的需要。其中,获得国家级奖项最高可加12分,获得市级奖项最高可加6分;其他创新创业项,也都根据其重要性和难易不同分别加3分或6分。
为优化人口年龄结构,缓解人口老龄化进程,政策中设置年龄指标,年龄不超过45周岁的申请人可加20分,使青年人在积分上具备一定优势。
据了解,截至2015年底,北京60岁以上户籍老年人口318万人,65岁以上户籍老年人口214.2万人,占总户籍人口的比重分别达到23.6%和15.9%,已远远超过衡量老龄化社会的国际标准(60岁以上占10%,65岁以上占7%),在全国排名居前,户籍人口平均年龄达到43.4岁。
同时,为有序疏解非首都功能,促进城市空间布局优化,对到郊区就业和落户给予加分鼓励。申请人如果将居住地从城六区迁往郊区,那么每满1年加2分,最高加6分;如果将就业地和居住地都从城六区迁往郊区,每满1年可加4分,相当于多获得了一年的合法稳定就业和居住的积分,最高可加12分。
目前,城六区面积占全市平原面积的22%,但聚集了全市60%的常住人口和72%的就业人口,京津冀协同发展规划纲要明确要求,北京城六区常住人口要比2014年下降15个百分点。
此外,记者了解到,设置荣誉表彰指标,是考虑到劳动模范是为首都建设做出突出贡献的中坚力量,道德模范和见义勇为者是时代精神的标杆、高尚道德的榜样。北京作为首都,市民文明素质是城市文明形象的重要体现,积分落户政策要突出首善之区的导向作用。与此同时,还设置涉税违法和行政拘留记录两项减分指标,对有涉税违法行为和因违反有关被公安机关处以行政拘留的申请人予以减分。
年龄从45岁改为法定退休年龄
据悉,在去年12月就居住证和积分落户两项政策公开征求社会意见,110家境内外媒体进行了报道,通过电子邮件和传真方式共收到了有效意见7658条。最后在年龄、教育北京指标、减分项三个方面进行了修改。
李素芳表示,政策原规定需不超过45周岁,现根据公众建议调整为法定退休年龄以下均可参加积分,降低了申请门槛,可参加积分的人群范围进一步扩大。其次还调整完善了教育背景指标设置。教育背景的赋分原则,是保持就学与就业、居住的起点公平,也就是说就学一年的积分分值应与就业和居住一年的分值相衔接。
以博士积37分为例,一个人高中毕业后,想要拿到博士学位一般需要10年左右,假设这10年他没有上学而是在北京工作,那么大约可积35分。
而且,政策此前规定只有全日制学历才能获得教育背景的积分,现修改为非全日制学历也可积分,但为避免重复计算,教育背景积分与就学期间的连续缴纳社会保险和连续居住年限积分不累加。同时,删除了对获得多个学位的加分。
此外,还按照正向鼓励的原则,删除了部分减分项。如疏解行业就业、迁入城六区居住和就业、企业信用不良记录等方面,使政策更好地发挥正面引导作用。
积分落户与其他落户条件同时实施
记者从北京市发展改革委了解到,《北京市实施<居住证暂行条例>办法》将于2016年10月1日正式实施。北京市法制办副主任李富莹,持有居住证是申请积分落户的前提条件,积分落户是居住证“赋权保障”基本功能的一个衍生。居住证的申领条件应该说较为宽松,面向大多数常住人口,使其能够按国家和本市有关规定享有相关基本公共服务和便利。
北京市人力社保局副局长陈蓓表示,“积分落户是一条新增的落户渠道,主要面向符合条件的普通劳动者,与现行的高校应届毕业生、人才引进、亲属投靠和工作调动等其他落户渠道并行实施。积分落户政策正式实施后,其他渠道仍按原来的政策执行。”
李素芳强调,积分落户将由实施单位统一申报办理,由申请人单位向所在行政区人力社保部门进行统一申报, 每年集中申请一次。同时,积分落户政策实行“总量控制+自愿申请”,通过“先申请、后划线”的方式,每年将根据实际申请人员规模情况,结合年度人口调控目标要求,通过综合测算统筹研究确定落户分值,并向社会公布。因每年的申请情况会有变化,落户分值和落户规模年度间可能会有所不同。
此外,将建设积分落户管理信息系统,实施网上申报,加强部门间信息共享、互联互通,实现联动审核,最大限度方便办理。
对于积分达到规定分值的申请人,要经过公示环节后才能落户。对于政策实施过程中弄虚作假的单位及个人,将被取消当年及以后5年的申请资格,已经落户的也将予以注销。
针对后续操作实施,市有关部门正在研究制定实施细则,明确各项指标的认定标准和政策执行具体操作流程,将在政策正式实施前公布。具体什么时间能够办理落户,这需要经过申请人申请、单位统一申报、部门联动审核、统一向社会公示等环节,最终确定落户人员后可办理相关落户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