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5周岁以下的全日制大专人员可直接引进,45周岁以下的全日制本科人员可直接引进(全日制毕业生接收);淡化或取消与人才素质能力关联度较小的房产、居住等指标,更加重视人才创新能力(在职人才引进);取消毕业生接收审批环节,评价机制更为灵活高效……记者28日获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再次对外释放利好,宣布将于2017年1月1日正式实施人才引进新政。
据了解,新政评价机制将更加灵活高效,申办流程更为方便快捷,更突显人才优先、务实便民的特点。
条件放宽:淡化房产等指标强化创新创业能力
人才是第一生产力。
为更好地为深圳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人才支持,记者发现,此次新政在继续实行宽松的毕业生引进政策之外,进一步加大年轻化、专业化、高技能人才引进力度,重点引进紧缺急需人才。
如新政规定:35周岁以下的全日制大专人员可直接引进,45周岁以下的全日制本科人员可直接引进,45周岁以下的中级专业技术人才可直接引进,35周岁以下、在深参保3年以上的高级工可以直接引进等(需事先考取紧缺类中高级工证书)。
根据《深圳市户籍迁入若干规定》要求,人才引进入户与存量人员入户将分别实施,这也就是说,人才引进入户政策重点引进深圳紧缺急需人才,达不到人才引进条件的存量人员,可通过深圳新增的居住渠道(由公安部门办理)解决入户问题。
按照这一要求,2017年在职人才引进政策将取消申请人需办理居住证的规定,在综合评价分值表上也进一步淡化或取消与人才素质能力关联度较小的房产、居住、社会服务等指标,强化、突出反映人才创新创业能力的指标,以确保引进人才的适用性、精准性。
流程简化:在职人才引进无须预审
条件放宽之外,此次新政还对人才引进流程进一步简化,大幅缩短办理时间。
其中,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接收方面将取消接收审批环节,申报单位在网上申报接收后,即可打印接收文件。
而在职人才引进方面,将取消预审环节和必须办理深圳居住证的要求。
这也意味着,在职人才今后办理引进手续时,只要申报单位在网上申报后,即可打印申报表格并办理后续申报手续。
此外,为方便就近办理,提高人才引进服务质效,新政还进一步推进人才引进属地化服务。
评价机制更灵活:急需人才可专项引进
本次新政还进一步改革创新人才引进评价方式,实行条件评价与综合评价相结合,评价机制更灵活高效。
其中,符合《深圳市户籍迁入若干规定》中人才引进迁户条件的六类人才——主要包括高层次人才、留学回国人才、学历类人才、专业技术类人才、技能类人才、获得重大奖项或表彰的人才,可直接申办人才引进。
不符合上述六类人才的条件但确属深圳社会经济发展急需的人才,实行综合评价引进,由市人力资源保障局根据深圳人才需求制定综合评价分值表,按照分值表测评达到100分的,在市发改委下达的专项计划指标范围内,可申办人才引进。
“不论是有一技之长的专才,还是全面发展的通才,都可以顺畅引进,人才评价机制更为灵活高效。”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相关负责人表示,通过条件评价与综合评价相结合,既为申请人提供了一条方便快捷的人才引进渠道,又发挥了综合评价方式对人才评价比较科学全面、注重实绩和市场导向的优势。
值得一提的是,新政还将进一步加大对不良诚信行为的惩戒力度,一旦发现申请人有申报虚假信息或提供虚假材料等行为,不予办理人才引进,并记入深圳市人才引进征信系统和个人信用征信系统,5年内不得申办人才引进业务;已领取人才引进通知的,予以撤销;已入户的,予以注销,退回原籍;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提醒
用人单位和申请人如需进一步了解人才引进政策及业务办理等相关信息,可登录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方网站(www.szhrss.gov.cn)“办事指南—人才服务”栏目查阅。此外,申请人亦可直接到市、区行政服务大厅办事窗口咨询,或拨打电话12333、88128904进行咨询。
如在人才引进申办过程中有收费方面的投诉,可拨打市场监管局举报电话“12358”。
申请人收到非法代理人才引进的电话、短信、传单或网络广告等,谨防上当受骗,应及时向人力资源保障部门举报,举报电话“12333”。
新华社深圳12月29日电(记者 白瑜 孙飞)记者日前从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获悉,为吸引更多优秀人才赴深圳工作创业,深圳市将于2017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包括应届毕业生接收政策和在职人才引进政策在内的人才引进新政,包括专业技术类人才在内的六类人才可直接引进。
据悉,将于2017年元旦起实施的深圳市人才引进新政包括《深圳市接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实施办法》(深人社规[2016]24号)、《深圳市人才引进实施办法》(深人社规[2016]22号)及其配套文件《2017年深圳市人才引进综合评价分值表》(深人社规[2016]23号)。
根据深圳市人才引进和户籍迁入新政,对于市外在职人才引进,包括高层次人才、留学回国人才、学历类人才、专业技术类人才、技能类人才、获得重大奖项或表彰的人才等在内的六类人才可直接引进。其中,35岁以下的全日制大专人员可直接引进,45岁以下的全日制本科人员可直接引进,45周岁以下的中级专业技术人才可直接引进,35岁以下、在深参保三年以上的高级工可以直接引进;而对深圳社会经济发展急需的其他人才,按照打分的方式实行综合评价引进。
另外,对于应届毕业生,引进在专业、院校、指标、申办方式等方面均无限制,符合基本条件且具有全日制大专以上普通高等学历的应届毕业生,可由用人单位申请办理接收,也可以个人身份委托人才引进代理机构申请办理接收。
据了解,深圳市将进一步加大对不良诚信行为的惩戒力度,加强诚信体系建设。申请人有申报虚假信息或提供虚假材料等行为的,不予办理人才引进,记入本市人才引进征信系统和个人信用征信系统,5年内不得申办人才引进业务;已领取人才引进通知的,予以撤销;已入户的,予以注销,退回原籍;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相关负责人表示,2017年人才引进政策最主要的亮点是“放宽”与“灵活”:进一步加大了引才力度,放宽了年轻化、专业化、高技能人才引进条件,如学历型人才、技术型人才、技能型人才的办理条件比原来都有所放宽;同时人才评价机制更灵活高效,不论是有一技之长的专才,还是全面发展的通才,都可以顺畅引进。
据深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数据显示,根据“十三五”规划,到2020年,深圳市常住人口发展目标将达到1480万人,而深圳的户籍人口仅300多万,人口结构出现严重倒挂。为了进一步吸引优秀人才,深圳近期在人才引进方面连出政策组合拳,以促进户籍人口有质量地稳定增长。(完)